定西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八)

为展现定西法院过去一年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提升审判水平和案例研究工作质量,定西中院评选出了2020年度定西法院十大案例。现就这十大案例进行分享,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正能量!

案例八

孙敏杰非法狩猎罪案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孙敏杰伙同刘鹏、高刘成、周小强、孙龙飞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高峰乡、青岚山乡等地,使用强光照射、点燃火炮使兔子停止跑动后用网套扣住的方法,多次猎捕野兔2964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野兔为《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名录》中所列草兔。

2019年12月28日晚,被告人孙敏杰伙同高刘成在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米粮村七社后沟湾猎捕野兔时发现一只猫头鹰,孙敏杰用强光照射,高刘成用网兜扣住后带回出租房,次日两人将猫头鹰以400元出售给靳富忠。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野生动物猫头鹰为鸮形目鸟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裁判结果

被告人孙敏杰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000元。

典型意义

由于受历史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当地村民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陋习难以改变,当地村民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在农村地区。猎捕、食用野生动物屡见不鲜。

本案在庭审及宣判过程中 ,安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组织当地村民进行旁听庭审。通过本案的审理及宣判,对非 法狩猎、非法交易及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在当地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来源: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整理:掌上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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