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闺蜜?
所谓闺蜜,就是经得住俗事考验,能够相互之间诉说衷肠的女性朋友,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依赖。不论境遇相差多远,都能真心祝福。
然而,下面要说的这位闺蜜,让人心塞了!
高某因为生活窘迫,竟心生邪念,偷走闺蜜的金首饰拿去变卖,她的闺蜜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放在家中的首饰竟遭人“暗算”。近日,庆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多措并举,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许,庆安居民张某由其闺蜜陪同,来到县刑警大队报案称,张某家中一只黄金手链及一枚黄金戒指被盗,价值1万2千元,家中门窗未有任何破坏痕迹,但房门反锁被解开了。
民警立即随其2人赶往现场查看,只见受害人家中门窗都完好,家中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仅仅是抽屉里的黄金首饰被盗,民警推断出窃贼应该是受害人熟悉的人,且对受害人家中的环境十分了解,应该是有备而来。
张某称4月25日早上大约7时50分反锁家门后离开,16时许返回家中,这期间家人都没有回来过。民警带领张某及其闺蜜调取周边监控,期间闺蜜高某全程陪伴。不一会,高某将张某叫到一旁,声称不要在看监控了,是她将东西盗走,但并未向民警说明。民警发现高某表情异常,同时通过楼道内监控发现高某在张某离开家后10分钟左右进入其家中。民警将高某带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高某交待因为她平时经常来闺蜜家中,对闺蜜家中情况很熟悉,近期因生活所迫,无奈趁闺蜜不备时窃取其家中备用钥匙。4月25日早上高某想要到闺蜜家中盗窃,先通过与其聊天得知张某已离开家中,随后用之前拿走的备用钥匙进入后将金手链、金戒指盗走,实施盗窃后又将钥匙放回原处。当天即卖掉所盗物品非法获利近万元。
还没来得及花掉卖得的钱,就换来了法律的严惩。高某表示,偷了首饰后很害怕被发现,也非常的后悔。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9日,张某来到刑警大队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作者/来源:庆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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