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周春梅生前照片。来源:湖南高院官方微博

此前报道

1月12日,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因为拒绝同乡向某“打招呼”的请托,惨遭杀害。向某于12日被警方刑拘。1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向某批准逮捕。

来源:中新视频

2月27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周春梅

据湖南高院官方账号介绍,周春梅系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中国审判》杂志此前曾报道其从业经历:2000年,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读研成绩优异。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她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文章中提到,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等,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常常加班至凌晨。当被问到及这种工作强度是否很辛苦,她回答:“这些是我的兴趣与追求所在,即使身心有时会感到疲惫,但一点也不觉得苦,倒是挺乐在其中。”

据了解,周春梅还曾与其他法官募集善款资助福利院儿童、困难学生及患病儿童。兼任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期间,她为全院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尽心为广大妇女干警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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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 | 女法官拒绝“打招呼”,竟被同乡残忍杀害!

编辑 | 霍然

综合 | 新华社、湖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