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离不开电

尤其到了夏天

家中用电量明显有所增加

但郴州御溪湖畔小区的业主们却说

小区物业公司限制他们买电

甚至不让他们买电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了解后得知,每次业主们去买电的时候,小区物业会让业主们先交清物业费,但是业主们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小区在环境卫生和安保方面的工作十分欠缺,所以他们拒缴物业费,并且他们也通过正规方式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希望由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的服务工作。

可原物业公司迟迟不愿退场,新物业公司就无法进驻。如今事情已经拖了快半年,苏仙区住建局也对原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退场的文件,但问题依旧得不到有效解决。

律 师 建 议

湖南天地人(郴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照清认为,缴纳物业费确实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但物业公司不能因为部分未缴物业费的业主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还是应该做好相应服务,赢得业主信赖,更不能通过停水停电或者限制用水用电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而对于原有物业公司一直不愿退场的情况,业委会和新中标的物业公司,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其实

物业和业主

并不是天生的冤家

相互理解

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园

郴州广电融媒中心报道

记者:邓轩 康宁怡

编辑:何璇 二审:谭小华

终审:王首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