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积分入学政策来了!5月14日,仲恺区宣教文卫办公布了《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根据该办法,年满6-18周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须在仲恺高新区生活的,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其父或母或法定 监护人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仲恺高新区户籍人员。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台港澳事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中小学>的通知》(惠市教 〔2019〕303号)执行。

符合申请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仲恺高新区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学校提出申请 (具体学区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年满6 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 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已在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读至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入读公办初中需要重新申请。申请人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仲恺高 新区的居住年限、参保年限、住房、投资纳税、就业、学历、职 称、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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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