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5月19日下午召开黄河保护法(草案)线上研讨会上,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总干事邵文杰围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观察,对黄河保护法立法提出了2点建议。
他首先对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做了简要介绍。据不完全统计,黄河流域有鱼类130种,底栖动物38种(属),水生植物40余种,浮游生物333种(属)。流域内分布有秦岭细鳞鲑、水獭、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黄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5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8处。通过多年的一线考察经验,他总结了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因为水电站,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带来的栖息地破坏,鱼类种类可能已不足一半。二、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不善。三、对鱼类栖息地保护的重视程度不足。四、栖息地修复严重滞后。
针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邵文杰对黄河立法提出了两点建议及对策。首先,对黄河干流的水电开发应该立法禁止或者严格限制(意见稿里没有限制水电开发的条款)第二、对于水生生态修复工程,涉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应该明确公众参与的途径和空间,立法保护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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