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拆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很多城郊附近的村镇逐渐纳入了城市规划区。在城市规划区内,依然有很多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或其他建筑。遇到征地拆迁时,一些地方的征收方依旧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标准进行补偿。这造成咱们一些农民被征收后生活水平下降,没有谋生的土地,生活得不到保障,也买不起房。这是极不合理的现象。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大家送上城市规划区的知识科普,告诉大家什么是城市规划区。

读懂核心词:什么是城市规划区?哪些地方算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指的是近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特别是城市周边的集体土地乡镇、村庄,很可能在城市发展扩张中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在未来的几年、十几年这片的集体土地将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性质也随之变为国有土地。对土生土长在这块土地上的老百姓,未来很可能面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拆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科普一下: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有这些常见特点

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房屋有明显的特点:

1、地域位置:以城市为中心,内含外延的城中村、城郊村镇;

2、政策限制: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计划在该区域内建住宅或者其他一般不予审批;

3、周边环境:交通道路便利,城市商业发展齐备;

4、管理部门名称:管理部门由以前的某村委会变为某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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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文件: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拆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

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该条法规明确了已经纳入城市规划的地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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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律师提醒:由此可见,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已不再适用普通农村房屋的征收补偿,其补偿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