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骑战到步战:改写欧陆战争规则的步兵革命

按:步兵取代骑兵成为欧陆战场主角的过程漫长而曲折,但这一趋势随着时间推移愈发明显。在这一过程中,西欧的边缘人群崛起,向核心力量发起挑战,并改变了战争的性质。

本文节选自乔纳森·戴利的《现代西方的兴起》,现标题为编者自拟。

中世纪战争

杰出的军事指挥家查理·马特组建了欧洲第一支重装骑兵,他曾在732年击退穆斯林入侵者。他的孙子查理曼是一位魅力非凡且精力充沛的统治者,通过不断的军事行动,统一了从西欧到中欧的广阔疆域。法兰克人凶猛好战,但纪律混乱,以劫掠为生,常因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内战丛生。查理曼推行纪律与秩序,给军事首领封赏地产,来确保他们的忠诚,并以此为建立一支自足的常备军打下经济基础。查理曼还组建了后勤与保障系统以及攻城设备,让自己的军队能够行进数百英里,并进行连续数月的围城。他还建立前线据点,在其中放置足够的储备,开修道路将之连接起来,同样被连通的还有后方已经建成的堡垒。以此方式,他既保护了自己的王国,还为进一步开疆拓土设立了桥头堡。在802年到813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令中,查理曼制定了包括征兵、训练和服役等方面的规则,同时还确定了军队组织和士兵装备。例如,每个步兵必须携带长枪、弓、1根备用弦和12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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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锤查理击退撒拉森人

查理曼死后,他的帝国于814年分裂,欧洲大陆再次回到混战的状态之中。他的军事改革大多被遗弃,就连弓的使用都被废除。剩下的只有穿戴厚重盔甲的骑士,依靠剥削封地和劫掠邻居为生。这些骑士通常都是好战的日耳曼战士的后裔,在战斗中表现出世间罕见的勇猛。欧洲战争尤为血腥,一种解释是奴隶制的缺失,至少在千禧年后是这样。在欧洲以外,几乎所有地区都蓄养奴隶,在这些社会,将战俘转化为奴隶是战争的核心特征之一。与之相反,欧洲人互相争夺的是领土,而非俘虏,所以更倾向于毁灭或彻底征服敌人。

查理曼的帝国分崩离析时,另一支凶猛的战士加入了争夺土地的行列——维京人。这些日耳曼人精力充沛,残暴无情,头脑灵活,还是完美的探险者。凭借轻快的长船,他们自如地在欧洲的边缘与内陆穿行。维京人在公元8世纪晚期到达英国和法国沿岸。地中海地区和大西洋沿岸海军力量的缺乏让维京人为所欲为。每艘长船可载三十多名战士,当上百艘战船毫无预警地出现在岸边时,鲜有定居点能够与之对抗。他们劫掠村庄和修道院,俘虏数目众多的人质以索要赎金,或者卖给穆斯林商人做奴隶,他们还索取贡品,甚至夺取大城市,如在881年攻占波恩和科隆。

与此同时,维京人也建立起自己的社区、商业据点和城市。从9世纪50年代开始,瑞典人逐渐征服大部分东斯拉夫土地,沿着主要河流建立贸易殖民地,为未来的俄罗斯奠立基础。另一些维京人向西迁移,到了冰岛和格陵兰,甚至在公元1000年左右殖民纽芬兰。

还有一些则前往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英格兰、德国北部和法国西北部建立定居点。911年,法王“糊涂”查理创立诺曼底公国以赢取维京首领罗洛的效忠。罗洛的后代积极开展军事探险。首先,他们在法国扩张自己的地盘;然后,诺曼底公爵威廉于1066年从海上入侵并征服英格兰,完成许多个世纪后拿破仑与希特勒都未能达成的壮举。千禧年之后的一个半世纪内,诺曼人征服了三分之一的意大利领土,尽管不及远征英国那样具有戏剧性,但在历史意义上毫不逊色,在此过程中他们还将穆斯林从欧洲的重要部位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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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征服中的步骑对抗

维京人并未因为逐渐融入被征服民族而衰弱,他们中的大多数皈依了基督教,并将自身的彪悍性格和旺盛精力传递给了这块土地。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300年,马镫和改良的高桥马鞍被引进,让骑马武士成为欧亚大陆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800到900年间的欧洲也是如此。重装骑兵风靡欧洲,其原因并非只有军事需要。当时欧洲的许多地区,特别是前加洛林帝国地区的政权已经发展到当地水平,由当地权贵构成的新阶级兴起,城堡是他们的权力基础。面对来自国外的劫掠和公共秩序的崩溃,国王与诸侯将土地分封给下属,以换取后者的宣誓效忠和军事服务;然后,这些封臣再将土地分封给更低一层的下属。大多数骑士还横向联合,互相宣誓彼此忠诚。除了英国或其他公共秩序良好的地方,这种分配方式被称为“封建制”,帮助欧洲在三四百年内维持了一定的秩序。

当时重装骑士占据统治地位,部分是由于城市很少,且在政治上没什么影响力。在这一时期,步兵与弓箭手也参与到战事中,但只是作为骑士的辅助,被用于削弱敌人和保护骑兵。只有骑马武士具备协同冲锋的纪律性。骑士将长矛持平向前冲锋,步兵跟随其后发动进攻,这是这个时代最有效的军事战术。即便是步兵起到重要作用的战斗,例如在诺曼征服中,其战斗结果也依然由骑兵冲锋决定。

骑士制度和骑士文化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早期大多数伟大文学都赞美勇气甚至是直面死亡的无畏精神逃避战斗被认定为懦夫行为。比武大会、长枪竞技和训练备战是贵族生活的日常。只有骑士阶层才有闲暇享受这些活动,这些肉食者身体强壮,负担得起战斗所需的装备。骑士的全套盔甲、武器、骑具和其他装备价值约为20头公牛,或300到450英亩良田的产出。国王或其他领主对此感到满意,因为他们不用为这笔沉重的开支买单,尤其是在没有条件负担这些开销时。当国王要发动战争时,他将属下的骑士召集在一起商讨;如果他们同意作战,就各自召集封臣和征召兵,在自己的领地上集结,然后开赴战场。

骑士通常并不像《罗兰之歌》(11世纪晚期)中所描绘的那般不顾一切。他们参加的激战屈指可数战死更是罕见有几场数百名甚至上千名骑士参加的大战,结果战死的骑士尚不足十人。例如在持续一年之久的佛兰德战争(1127年)中,只有一位骑士重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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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之歌》中的骑士冲锋

当然,中世纪骑士受到非常好的保护。在12世纪,盔甲变得更为复杂,防护也更到位;锁甲以及始于13世纪晚期的板甲,覆盖整个躯干。而且,骑士准则还要求为被俘的战友支付赎金。即便是英雄文学也渐渐地不再歌颂战死。事实上,有一种解读认为,《罗兰之歌》的目的之一在于谴责主人公未在战争失败前吹响号角。骑士典雅爱情传统的流行也为避免战争提供了正当性,寻求和平、追求名媛,变得与准备战斗一样重要。

再者,这些贵族骑士也并非一直对领主忠心耿耿。久而久之,封臣常常将封地看作私有财产,而非领主祖先所赐予的相互忠诚的担保。因此,很多人索性不理睬领主的征召。骑士普遍缺乏纪律,常常无法协作。许多人烧杀抢掠,造成公共秩序的崩坏。封建上层集团主要以两种方式应对这种灾难:教会强制的停火以及城堡建设。法国是欧洲最富裕的王国,因而盔甲骑士的数量也最多。但同时,法国可能也是遭受目无法纪者破坏最多的地区。因此,和平运动源于法国也就不足为奇。1139年召开的第二次拉特兰会议,正式通过推行和平运动的决议,还特别提到禁止对基督徒使用弩。这些努力取得一定成果,许多骑士不愿杀戮基督徒或是参与教会不予支持的战斗。历史文献中不乏在开战前进行宗教仪式的记录,特别是在十字军东征期间。

然而在实践中,欧洲社会依然充满冲突与战争。尽管有着教士不得杀生的严厉禁令,并且这项禁令在教皇革命之时和之后被更加严格地执行,一些教士还是参与甚至领导战斗。个别神职人员还成为了战斗大师,他们训练新兵,编纂兵书。另一些则利用布道传教的机会发动信徒加入“圣战”。在英国,许多受国王分封的神职人员有义务响应他的征召,直到1418年之后这种情况才结束。然而即便进入了15世纪,还有教会在诵读《福音书》时,由骑士举起出鞘的利剑,以示维护信仰的决心。

步兵革命

经济发展点燃了欧洲的军备竞赛,但普通人的机敏、纪律和民主行为揭开了这场戏的第一幕。在本故事中,来自丘陵、山地及其他农业贫困地区的装备简陋的步兵挑战并击败装备精良的贵族战士。换句话说,西欧的边缘人群崛起向核心力量发起挑战并改变了战争的性质这种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随着12世纪低地国家和北意大利城市社区军队的兴起慢慢进行的。这些主要依靠步兵的军队在1176年的莱尼亚诺崭露头角,3500名左右伦巴第联盟步兵组成矩形方阵,手持长矛,坚守阵地,而他们面对的是约2000名帝国骑士。意大利人赢得了战斗,尽管多亏增援骑兵包抄了敌人。骑兵在这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依然是战场上的主角。

然而,商人阶层的财富以及他们对自由的渴望不断增长。以当时欧洲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佛兰德为例,它在12世纪晚期受法国统治。随着羊毛贸易的发展,它与英格兰的商业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对法国霸权形成挑战。佛兰德的主要城市组织起以步兵为主的民兵部队,这些民兵由行会组织,装备精良,训练得当。1302年5月,佛兰德人发动叛乱并对法国人展开屠杀,法王“美男子”腓力派出他的骑兵部队去平叛。7月,在科特赖克,以长矛为武器的佛兰德步兵等待着敌方重骑兵的推进。他们小心地挑选战场,脚下的土地遍布泥沼,他们还在地面挖了许多沟壑。佛兰德人列好纵深为8人的阵形,长矛对外。法国步兵和弓箭手发动的第一轮进攻未能击退佛兰德人,于是法国骑兵鲁莽地朝着泥沼地冲锋,期望冲垮步兵阵形,迎接他们的是惨败。佛兰德人紧握着斜插在地上的长矛,全速冲刺的法国骑兵迎面撞向矛尖。这一天,超过1000名骑士阵亡。得胜的佛兰德士兵从敌人的靴子上搜集了许多金制马刺,这场战役也因此得名“金马刺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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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刺之战:骑兵折戟

不过这场战役并不意味着步兵的全面胜利。法国重装骑兵失利的主要原因是高低不平而多沼泽的地形。后来,骑兵放弃了正面冲锋的战法。两年后,法国人赢得了蒙桑佩韦勒战役,夺回了他们的金马刺。1328年,在卡塞尔战役中,法军摧毁了佛兰德军,斩首三千余。即便如此,谁都无法否认一场步兵革命正在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后果是让战争变得更为血腥。不像那些崇尚骑士精神的贵族,步兵发现俘虏对方作为人质是一件危险的事,这样做会将自己暴露在对方骑兵冲锋的致命打击之下。阶级对抗很可能也是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出身卑微的步兵无疑十分乐于刺穿那些马背上的人上人

瑞士步兵让欧洲另一个边缘地区成为强大的军事势力。几个世纪以来,这些位于阿尔卑斯山深谷中的城镇和乡村社区在周围的几个公国内享有一定自治权。1291年,其中三个乡村社群组成邦联。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这些社区和其他瑞士人一道,十分勇猛地同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作战。和佛兰德人一样,瑞士山民结成紧密的步兵战斗阵形,装备12英尺的长矛。纪律严明的方阵能够稳固而无畏地朝向敌军推进。如此布阵,只要士气饱满,就能够抵挡住任何骑兵冲锋。方阵中间配备的十字弩加强了防御。必要时,为应对从四面八方袭来的敌人,他们能够迅速将长矛朝各个方向铺开,形成“刺猬”阵形。当队形被冲散后,他们会狂暴地挥舞战斧进行近身战斗。从1315年的莫尔加藤战役到1339年的劳彭战役,在14世纪四场重要战役中,瑞士军队击溃了奥地利和勃艮第人的重骑兵。1394年,哈布斯堡王朝承认了瑞士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独立地位。瑞士士兵则继续战斗,成为欧洲最成功也最具盛名的雇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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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佣兵

步兵革命的最高峰出现在另一个边缘地带——英格兰。步兵的优势地位始于爱德华一世,他打败造反的贵族,随后征服威尔士和苏格兰。他采用威尔士人的长弓,在当时,长弓比包括十字弩在内的任何武器都更具杀伤性,对战斗的影响也更大。在基督降生前数百年,中国人就已发明了弩,从千禧年开始,因其高效易用的特征,弩被欧洲军队广泛使用。但英格兰长弓的打击力度更大,射击速度更快。娴熟的弓箭手能在骑士完成冲锋前射出数支箭矢,穿透对方的甲胄。在14世纪早期的几十年里,数千名英国人掌握这门技术。

靠着大量弓箭手和出色的战术,英军在1346年取得了克雷西战役的完全胜利。英王爱德华三世率领大约1.4万名由弓箭手、轻装步兵、重装步兵和骑兵构成的军队迎战大约2万名法国骑士、军纪涣散的步兵、热那亚雇佣弓兵和轻骑兵。英军以伤亡200人的代价,击杀数千法军,这场压倒性的胜利标志着战争史上的一个转折点。自此之后,任何人都能明白,装备着长矛或长弓且训练有素的步兵,在少量骑兵的掩护下,就能战胜欧洲最强大的重骑兵部队。人们同时还意识到,训练、战术、纪律及各主要兵种之间的配合比勇气与甲胄更为重要。兵法胜过任何一个单独的战争要素。实验、分析、合理化以及更进一步的创新毫无悬念地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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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库尔之战

重装骑士并没有立即从战场上消失。首先,在军事上长期占据支配地位的法国在彻底改革军队上犹豫不决,致使法军一次次被英军击败。直到百年战争后期,哪怕法军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如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最终的胜利方还是英国。另外,骑士痛恨放弃战马的想法,因为战马带给他们巨大的威望。当然,贵族依然主导着战场,在战争中遵守自己的行为准则,直到法国大革命前夕;甚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贵族依然是欧洲军官的主要构成。但军队的组织和战术还是发生了根本和永久性的变化,并带来巨大的影响。转向步兵意味着政府需要独自承担军费,这使得统治者不得不提高税收。对像法国这种权力分散的国家来说,相较于英国那样的权力更为集中的国家,他们面对的困难要更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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