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Law

2018年11月,邓某涛、李某苏等4人招募黄某、黄某安等人冒充年轻单身女性,使用手机微信添加陌生男子为好友,利用话术与对方聊天,待熟络后向对方索要520元、1314元等微信红包。在收款后即将对方拉入黑名单,并更换新的手机、手机卡、微信号再进行下一周期的诈骗。期间共诈骗得款1026641.90元,提现858800元。

因微信号大肆收受红包屡遭封号,邓某涛、李某苏等4人合谋转为通过手机、网络贩卖淫秽色情视频牟利。先通过手机微信向男性好友账户发送出售淫秽色情视频的广告,待微信好友付款后,再将淫秽色情视频通过电脑网络发送给对方下载。共贩卖淫秽色情视频369个,得款4754.13元。

2019年5月底,邓某涛、李某苏等4人又合谋实施新话术诈骗。邓某涛在某购物平台注册一间网店,黄某、黄某安等再一次冒充年轻美貌的单身女性,使用手机微信与众多男性聊天,假装交友或婚恋,待骗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谎称要送对方一份礼物或双方交换礼物,并要对方的收件地址,然后在微信聊天中向对方展示礼物已寄发的虚假信息。

同时谎称自己在网上看中某件物品,要求对方回赠该物品,还直接将该网店的支付链接发给对方,让对方点击付款,最后再由邓某涛在线下通过物流公司刷单寄发空件的形式完成诈骗全过程。共诈骗得款132189元,提取现金96360元。

法院审理

Law

法院认为,邓某涛等十二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诈骗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其中,被告人邓某涛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苏、崔某池、黄某志参与策划实施犯罪,均为主犯;其他被告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判处被告人邓某涛、李某苏、崔某池、黄某志等犯诈骗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最高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最高人民币十七万元。

法官提醒

Law

电信网络诈骗大多运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作案,不直接与被害人见面,待诈骗成功后直接拉黑,导致被害人难以掌握犯罪分子真正的体貌特征。

为此,法官提醒市民在使用微信等工具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在网络设置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遇陌生人搭讪时,尽量不要搭理,特别是对方输出与钱相关的信息,更要慎之又慎。

通讯员 | 赵彩红

编辑 | 罗雯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