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好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孤儿

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

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在去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

新的保障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

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8元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936元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

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78元

来源:潍坊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