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中年夫妇走进荣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室
将一面绣有
“破案神速显神威,人民警察为人民”
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得回溯到2020年11月的
荣县双石镇双龙路鱼塘浮尸事件说起
案件详情
2020年11月10日7时许,荣县公安局双石派出所接梁某报警称:其父梁某某死于荣县双石镇双龙路5公里+500米处一鱼塘中,死因不明,请公安机关调查。
死者梁某某为一名八旬老人,平时独自生活,梁某某死亡是失足跌落鱼塘溺水?还是他杀或交通事故?一时引发了当地村民热议。
经民警现场勘验,死者尸体浮于道路外2米远的鱼塘中,水中还有一根竹制拐杖,疑似死者所留。梁某某右侧手臂肱骨及右侧第四肋骨骨折,身上还有多处擦伤,这些伤情不太可能为死者失足落水所致。
此外,鱼塘外道路上发现有一条细长的刹车痕迹.....难道死者生前曾遭遇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为何要逃离现场?带着案件中的诸多疑点,荣县公安交警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
事发当时是在早上6时左右,天色朦胧,现场没有监控设备,无人目击事发生经过,仅凭一条细长的刹车痕迹,寻找到关联肇事车辆如同大海捞针。
发现线索
办案民警正为案件犯愁时,却在事发附近走访中获得一个重要线索。当日6时许,鱼塘老板听到一刹车声,后通过家里窗户远远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停靠在鱼塘边,停留了一会后该车驶离现场,因怀疑是偷鱼贼便到鱼塘边查看,不料却发现同村村民梁某某的尸体漂浮在鱼塘中。
综合鱼塘老板所述及现场遗留的刹车痕迹,办案民警将目标锁定在三轮摩托车上,随即对事故现场前后几公里的监控卡口等进行细致排查。
经过比对,该车货厢经过改装明显超过了驾驶室的宽度,车辆两侧后视镜背面各有一个圆形反光点,但在经过现场后,右侧后视镜背面的圆形反光点却消失在监控中,疑似受到撞击后产生了变形......
疑犯落网
通过现场勘查、摸排走访和分析比对后,办案民警锁定川CA***9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赵某银有重大肇事嫌疑。
案发后11小时,办案民警将肇事逃逸嫌疑人赵某银成功抓获,在审讯及指认现场后称,赵某银称早上驾驶川CA***9号三轮摩托车经过事发地时,因听到所驾车辆撞击棍子的声音便停车查看,未发现道路上有异常,也未看到鱼塘中有人,随后驾车驶离现场。
案件告破
事情真相是否真如赵某银所述,还是另有隐情?为查明受害人死亡原因,确保案件及时侦破,办案民警在审讯的同时对梁某某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其结果表明:梁某系撞击落水后溺水死亡;通过对肇事嫌疑车辆撞击痕迹和现场提取的轮胎粉末进行鉴定,三轮摩托车上痕迹与死者身体损伤痕迹一致;现场刹车印痕为赵某银所驾三轮摩托车左后轮所留。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赵某银最终承认自己于2020年11月10日6时许,驾驶川CA***9牌三轮摩托车由鼎新镇往龙潭镇方向行驶,途径双石镇双龙路5公里+500米处时,将行人梁某代撞至道路右侧外水塘内,至梁某代溺水死亡的事实,赵某银最终对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赵某银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0年11月27日荣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其依法逮捕,2021年4月赵某银被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目前,该案件正在二审中,等待赵某银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荣县公安交警提示!
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救助和122报警,切不可存侥幸,一逃了之。
内容来源丨荣县交警
编辑:大婷 编审:勇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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