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在南昌市司法局,有一位“老实人”,从事立法工作十五年来,她坚持立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爱学习、肯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凭着扎实的专业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从一名新手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立法工作者,2019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她就是南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周虹。

立法工作需要持久的精力投入,特别是重点领域的立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需要开动脑子,发挥钉钉子的精神。从2005年审查的第一个法规项目《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到今年正在审查的《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面对每一个立法项目,周虹始终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的期盼中寻求立法良策。

“一个立法项目就是一个新课题,要认真研读上位法,摸清立法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立法项目存在的难点和关键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周虹认为,做好每个立法项目,必须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深入基层,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了解社会经济生活现状、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成熟的管理经验等,体现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十五年来,周虹时刻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信条鞭策自己,在立法的各个阶段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集中民意,广聚民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使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开创了组织起草先河,由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了《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探索并践行立法风险评估制度,首次组织对《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审查修改《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成为全国率先对低碳发展立法的城市之一;审查了《南昌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成为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法规和规章的城市;秉承急用先立的原则,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审查任务……一项项重点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修改,离不开周虹的默默付出。

除了立法工作,周虹还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周虹严把法律政策关口,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从法律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参与和组织完成44件法规规章审查工作和多次法规规章清理任务,推动有关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周虹任劳任怨,遇事先考虑工作、服从工作,主动承担难办件和急办件,从不言自身得失。“她是老实人,周末需要加班准备材料,她随叫随到,及时完成任务。”同事眼中的周虹,虽然是“老实人”,但大家心里都清楚,没有她这“孺子牛”精神,还真干不好这立法工作。(南昌日报记者 张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