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湘卫基层发〔2016〕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9名,现就凤凰县乡村医生准入机制公告如下:

01

准入岗位

02

准入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申请村医执业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体检)要求;

3.自愿扎根在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免试到村卫生室工作。

03

准入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9月底止。

(二)报名地点:凤凰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406室)。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04

薪酬待遇

(一)村医社会养老保险。注册在岗的村医原则上都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45岁以下注册在岗的村医参加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保险。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酬。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将4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给具备服务条件的村医承担,并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核发相应的服务经费。

05

其他事项

村医岗位按照“村来村往、乡来乡往”原则安排,其他情形下,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注册为乡村医生后,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凰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凤凰县乡村医生岗位准入需求表

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0日

来源: 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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