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聂丽娟

通讯员 蔡蕾 杜勇 刘洋

湖北一家计算机公司委托他人“代办”职称,岂料对方收了钱不办事,前不久,计算机公司将这家教育咨询公司告上法庭。

2017年底,宜昌一家计算机公司,找到一家教育咨询公司,双方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教育公司协助计算机公司3位员工办理中级工程师职称,合同期限至2018年7月。

为此,计算机公司支付了2万余元。随后,计算机公司按教育咨询公司要求,将申报、办证需要的资料交付了,对方却没有依约办妥此事。

“代办”职称是否合法?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合同显示,该案为协助提供服务合同,具体服务内容为:教育公司协助计算机公司的员工申报中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后申报、指导资料填写修改、及时安排参加评审、沟通评审情况等。上述服务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属于禁止性的服务内容。因此该合同的效力为有效。

教育咨询公司是否违约?庭审中,计算机公司称,对方在收取费用后没有提供协助原告申报、评审、提交资料、及时沟通进度和相关评审情况的服务。但教育公司作为约定义务的履行方,应对自己是否履行了约定义务,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但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状,应承担不利后果,即视为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约定义务,依合同约定认定其违约。

近日,宜昌法院判决此案,支持了计算机公司解除合同及退款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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