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1年2月1日至5月24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共查获酒驾142起,现予以实名曝光。

一、邱世钢等137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陈义勇等5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还将面临被降级的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醉,一时之兴

失,一世之悔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核:张小玫

整理:马灵灵

供稿:林增崇、黄贻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版权声明:“玉林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遇困难及“碰瓷”、诈骗、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12122(高速交警)、96333(广西高速客服热线);车管所业务咨询热线:0775-2680122;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咨询电话:0775-2699296;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