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局各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高质量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各项工作,5月21日下午,民乐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文明创建“六带头”活动推进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督察长韩积鑫同志主持,指挥中心、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部门参加。
会上,韩积鑫同志传达了《民乐县开展文明创建“六带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文明创建“六带头”开展活动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带头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好“街长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全局民辅警参与,对公安局门前建筑物、构筑物外立墙壁、门窗以及周围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拴乱搭、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彻底整治,重点对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穿马路集中整治,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二是带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县局要充分发挥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普及禁烟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吸烟危害,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张贴禁烟标识、展播禁烟内容,带头控烟、禁烟,做到不在办公区域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办公室内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三是带头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依托本局及各派出所墙体、宣传栏、电子屏、广告牌、手机短信、等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对负责区域内破损老旧的公益性广告进行更换,规范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诚信建设、文明餐桌、低碳环保等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四是带头开展文明创建优质服务。以政务大厅、交警违法处理室等窗口服务单位重点,在服务场所健全信息化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布办事流程资料、“一米线”、意见征求本等,加强窗口单位文明礼仪教育、普及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品质和群众满意度。五是带头引领职工群众“做文明有礼民乐人”。从局机关食堂、办公耗材、水电煤气等入手,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重点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等违章违规行为,大力倡导平安出行、文明交通、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做到“五不”:不酒后行车,不乱闯红灯,不违章停放,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提升我县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全体民辅警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创建,把握创建要求,落实创建责任,发挥示范作用,把“六带头”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机关文明创建带动社会文明创建,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良好局面。
作者/来源:民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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