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香港修例风波中称受伤的“爆眼女”已于去年9月前往台湾,其双眼完好,精神及健康状况俱佳。事件经媒体披露,引起香港社会热切关注,不少社会人士都批判黑暴分子煽动暴力、攻击警方,到头来却是谎话连篇。更有人认为“爆眼女”拒绝配合警方、阻止警方获取医疗报告,实际是逃往台湾的缓兵之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时所谓“爆眼事件”发生后,一部分香港人被黑暴势力煽动仇警,社会掀起连场暴力活动。暴徒更是堵塞机场,禁锢殴打内地记者,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打击。香港工联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表示,“爆眼女”事件终究是纸包不住火,谎言始终就是谎言,经不起事实考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吴秋北指出,过去种种黑暴谎言已经陆续被戳破,事实就是“8·31”没有死人、新屋岭没有强奸,现在证实“爆眼女”也没有“爆眼”。而且“爆眼女”身处黑暴现场,违法在先。事后黑暴势力又有组织地冤枉警方,煽动群众情绪,没有任何公信力可言。

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日事件疑点重重,但该少女却多番阻碍警方调查,真相已昭然若揭。葛珮帆认为,该少女一连串举动,包括拒绝报警、涉嫌伤势作假及诬蔑警方伤人、以司法复核手段拖延警方澄清等,涉嫌违反“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及“煽动暴动罪”,执法机构应尽快搜证调查,也包括彻查相关人士当日于暴力冲突现场是否牵涉违法行为,务必把所有涉事违法者绳之以法。

香港民建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也认为,事件揭露了揽炒派谎话连篇,被一众黑暴分子吹嘘的所谓“抗争典范”竟然是一个骗局,揽炒派理应检讨自己过去胡乱炒作政治的后果,现在更是无地自容。可笑的是一批揽炒派一直将“爆眼女”吹嘘得何等可悲可怜,现时不单被人揭发真相,“爆眼女”还一走了之逃离香港,不知道这些揽炒派为何还有颜面。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则分析,“爆眼女”远走台湾,应该是逃避相关刑责而“着草”(即“潜逃”)。马恩国表示,警方正循暴动罪方向调查,如果“爆眼女”罪成,便有可能被判最高10年监禁;如循简易条例罪成,最高可判5年监禁。另外,如该女对警方的指控不成立,则她可能被控浪费警力或报假案,也要负相应刑责。

马恩国指整件事实际上是政治问题。他听闻当时一些香港媒体配合西方势力制造“警暴”假象,妄图令警方不敢执法,又利用该事件大做文章,企图借此使西方制裁香港及内地。马恩国还透露,其听闻由于医疗报告内容会对“爆眼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有人以经济方式支援该女离开。

“这次事件不是个人事件,也不涉个人私隐问题,因为其指控涉及警队声誉,巿民亦有知情权。”马恩国认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作为“爆眼女”的律师,一定有接触其医疗文件和真相。他建议大律师公会可调查夏博义的行为,有否对客户责任高于对法律责任,其行为又有否令大律师公会蒙羞。

【记者】陈彧

【作者】 陈彧

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