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看待贫困

——解读阿马蒂亚森的贫困理论

导读:阿马蒂亚森围绕权利对贫困与饥荒问题展开了研究,他认为贫困是权利失败的结果,而非粮食短缺,导致权利失败的原因则包括交换权利的失败和民主的匮乏。进一步地,为了完善权利方法并弥补其不足,森又提出了以可行能力剥夺看待贫困的观点,将贫困视为可行能力的不足。在森的贫困理论中,权利与可行能力是紧密相联的,可行能力赋予了权利新的内涵。

作为权利方法的贫困

对于贫困问题,传统经济学认为,贫困是食品短缺引起的,食物供给减少(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 FAD)是贫困与饥荒发生的直接原因。而阿马蒂亚·森通过大量实际案例的考察和分析指出贫困与饥荒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粮食严重短缺的反映,而是由权利缺失导致的。

森围绕“权利方法”展开了对于贫困与饥荒问题的研究。他指出:“所有权关系是权利关系(entitlement relation)之一。要理解饥饿,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权利体系,并把饥饿问题放在权力体系中加以分析。这一方法既可以更一般地应用于贫困分析,也可以更具体地应用于饥荒分析”[1]。在书中森对孟加拉、埃塞俄比亚、萨赫勒地区饥荒的深入研究,都是对“权利方法”的具体应用。森将贫困定义为一种权利方法。“权利方法所重视的是每个人控制包括食物在内的商品组合的权利,并把饥饿看作是未被赋予取得一个包含有足够食物消费组合权利的结果。”[2]

他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挨饿,要么是因为他没有支配足够食物的能力;要么是因为他拒绝使用这种能力。权利方法所重视的是前者发生的可能性,而不考虑后者发生的可能性”[3]。具体而言,食物供给是“有关一种商品(或一组商品)自身的事情”,饥饿则是“人与这种商品(或一组商品)之间的关系”。贫困问题不能被简单理解为是粮食问题,它实际上反映的是粮食与人的关系问题,而粮食与人的关系的本质就是权力关系。

因此,一个人所拥有的整个权利关系决定了他是否有能力得到足够的食物以避免贫困和饥饿,粮食供给只是影响其权利关系的众多因素之一。“权利方法把粮食生产放在权利关系网中加以分析,说明了即使粮食生产不发生变化,权利关系的变化也能引发严重的饥荒。”[4]

森认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只是造成贫困与饥荒的表面原因,而权利方法则“提供了一个分析饥荒的一般框架”[5],能够将对贫困与饥荒问题的分析引向深入。为什么某些人没有足够的食物?为什么是一些人而不是另一些人控制了粮食?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权利方法才有可能回答。

森指出:“权利方法强调不同阶层的人们对粮食的支配和控制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社会中的权利关系,而权利关系又决定于法律、经济、政治等的社会特征”[6]。归根结底,贫困与饥荒的问题不仅仅是食物供给和分配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它是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的问题,更是社会正义的问题。因此,森认为贫困是一种由个人环境和社会限制造成的机会缺失,这种机会缺失意味着其失去了自由选择和获得正常生活的权利。

对权利方法的一个明显的运用则体现在对贫困的测量上。森认为,贫困的概念包含识别和加总两个要素,其中识别是对贫困人口进行区分和筛选,即从总人口中将贫困人口挑选出来,而加总则是通过一定方法将穷人所具有的特征加总起来。对于贫困的识别目前主要的方法有直接方法和收入方法,直接方法即考察人们的消费组合是否满足基本的要求,收入方法则是计算满足人们需要的最低收入水平。从权利方法的角度考察,很明显,前者优于后者。因为具有高于最低收入水平的收入未必能够获得满足基本需要的消费组合,关键在于此组合是否可以通过贸易、生产、收入的满足等条件来获得,即权利配置未必使得获得收入的贫困者能够通过有效的市场转换得到避免其陷入贫困或饥荒的产品组合。在对贫困问题的识别上,单纯考虑收入因素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不同收入群体是否能够获得满足其基本需要的产品,这种获取产品的能力就是权利的表现。

饥荒与权剥夺

“饥荒意味着饥饿,反之则不然;饥饿意味着贫困,反之也不然。”[7]对于饥荒与饥饿的区别,森指出“从广义上说,饥饿是指人们没有充足的食物,而饥荒则指由饥饿所造成的大量死亡的恶性现象”[8]。可以说,饥饿是贫困的原始形态,是贫困的一种表现形式,而饥荒作为饥饿的特殊形态,是一种更具一般性的社会现象。森将饥饿作为贫困研究的基础,将饥荒作为贫困研究的着眼点,将对贫困的一般理论的描述深入到对饥荒这一特殊灾难的分析上,试图提供关于贫困更为精确的表述。森的饥荒研究并不是独立于贫困研究的,在逻辑上,饥荒研究是贫困研究的一部分,森通过对饥荒这一特殊形态的研究将贫困问题深入到实际当中,将权利方法运用于饥荒分析从而得出一般性的贫困理论。森通过研究发现饥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利的剥夺,表现为一些群体无法获得他们以前能够获得或有权利获得的食物。具体来看,这种权利剥夺在微观上是交换权利失败导致的,而在宏观上则深受社会民主的影响。

1

饥荒与交换权利失败

森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权利关系包括以贸易为基础的权利、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自己劳动的权利和继承转移的权利。[9]这些权利关系或多或少都具有直接性的权利关系,而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其他更为复杂的权利关系。森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商品转换成另一组商品。“在转换中,他能够获得的各种商品组合所构成的集合,可以成为这个人所拥有东西的‘交换权利’”[10],也就是人们所具有的购买某种商品的基本能力。显然,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当他“拥有”某些商品时,他才能通过“交换”将自己“拥有”的商品转换成自己需要的另一组商品,即“交换权”以“所有权”为前提。当一个人拥有了“一个所有权组合”,也就拥有了“一个交换权利集合”,“所有权组合”与“交换权利集合”的这种对应关系,森称之为“交换权利映射”,它“界定了对应于每一种所有权情况,一个人所拥有的机会”[11]。森认为“一个人避免饥饿的能力依赖于他的所有权,以及他所面对的交换权利映射”[12]。可见,一个人能够获得满足需求的商品组合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资源禀赋,它意味着一个人的所有权组合;二是交换权利映射,也就是由备择商品构成的交换权利集合,资源禀赋和交换权利映射是研究饥荒的关键要素。也就是说,交换权利的顺利实现不但有赖于资源禀赋,即所有权组合的多少或大小,还取决于交换权利映射的实际情况。如果一个人未能避免饥饿,要么是因为资源禀赋的缺陷,要么是因为更加不利的交换权利映射。在此基础上,森将饥荒形成的根源归结为“权利失败”,它意味着一个人无论怎样重新分配资源去获得他想要的食物,他都不能得到所需要的最小数量的食物去逃避饥饿。这种权利失败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自然禀赋的损失;二是生产失败;三是交换失败;四是转移失败。其中前两项是直接权利失败,在自给自足经济中成为导致饥荒的主要根源;后两项可称为贸易权利失败,它是以市场交换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中饥荒形成的主要原因。

另外,由于一个人交换权利的恶化可能是由一般食物供给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如他在社会经济等级结构中的地位、生产方式、社会保障、粮食和就业等,这就使得交换权利不仅依赖于以资源禀赋和交换权利映射为基础的市场交换,还依赖于国家所提供的社会保障系统。如果国家不能提供较好的社会保障系统,那么一部分人的交换权利就不能为其提供充足的商品组合。森认为,“社会保障系统会影响到每一个人可以控制的商品组合,是一个人交换权利的组成部分,其条件是这个人没有进行其他交换”[13]。在饥荒发生时,社会保障系统能够保证贫困者最低限度的交换权利。由此可见,交换权利受市场交换以及社会保障系统的影响,社会保障系统是对市场交换和生产过程的补充,二者共同决定了一个人的交换权利。无论是市场交换的恶化还是社会保障的不足都会导致交换权利失败,最终产生饥荒。

2

饥荒与民主

在对饥荒产生原因的研究中,森还认识到权利剥夺与民主的关系,得出了“饥荒不在民主国家中发生”[14]的结论。森对于民主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民主有着必须满足的复杂要求,其中当然包括投票选举和尊重选举结果,但同时也应该保障独立自主和个人自由,尊重法律赋予的权利,容许自由讨论,撤销针对新闻传播和公正评论的政府检查。如果不同派别不能得到充分的机会以表达各自的立场,或者选民不能像有获得消息以及考虑精选领袖观点的自由,选举即使举行了,也不免存在重大缺陷。民主是一种需要满足多重要求的制度,而不仅仅是在隔绝状态下运作的机械性规定(如多数人统治)。”[15]无疑,对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是森民主理念的精髓。民主不仅意味着反对派政党、独立的媒体和新闻自由、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它更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没有民主就意味着权利的剥夺。

森的一段广为流传的论断这样表述到:“事实是显著地:在骇人听闻的的世界饥荒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独立、民主而又保障新闻自由的国家发生过真正的饥荒。无论找到哪里,我们都找不到这一规律的例外。”在一个专制的国家,统治者自身不会有激励因素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饥荒的发生,加上没有选举、没有反对党和没有不受审查的公共批评空间,掌权者不会因饥荒的发生承担任何政治后果。而与此相反,“民主却会把饥荒的惩罚作用传递给统治集团和政治领导人,这就给了他们以政治的激励因素去试图防止任何有威胁性的饥荒。”[16]民主社会产生了避免各种剥夺和预防饥荒的政治激励,从而能够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因此,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是否完善,对于这个国家饥荒的产生与否具有重要的影响。森一直将民主视为穷人的希望甚至是唯一出路,而民主则需要通过有效的权利安排来实现。正如他所言:“如果我对未来怀有希望,那是因为我看到了世界上日益增多了对民主需要的表达和对社会正义需要的理解。”[17]

权利、可行能力与自由

如上所述,森用权利方法对贫困进行了理论的界定,并且对饥荒的成因做了详细的分析。同时他也指出了权利方法存在的缺陷,这些缺陷具体表现为:一是权利不容易被具体界定;二是有些财产转移会涉及到对社会既定法律框架中权利的侵犯,而这种不合法的财产转移会使权利方法产生缺陷;三是人们的实际食物消费水平低于他们的权利所允许的水平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在权利方法中忽略了这些因素;四是权利方法着重分析的是饥饿,但饥饿只是引发饥荒的部分原因。[18]权利方法的这些缺陷使森没有将研究的脚步停止与此,而是进一步提出了“以可行能力剥夺”看待贫困的视角,由此,森以权利看待贫困的观点得到了理论的完善和深化。

1

可行能力剥夺视角下的贫困

森对可行能力的研究是从对自由关注开始的。森将自由聚焦于实质自由,所谓实质自由,就是“人们去做他们有理由珍视的事情的‘可行能力’,以及去享受他们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自由”[19],具体来说“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20]。而所谓可行能力,指的是一个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21],这里所说的功能性活动,“反映了一个人认为值得去做或达到的多种多样的事情或状态”[22]。可以看出,功能性活动组合是一个人实际做到的事情,而可行能力则反映出一个人有实质自由去做的事。因此,可行能力被视为一种自由,是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

具体到对贫困与饥荒问题的分析,森认为可以通过一个人所具有的可行能力,即他所拥有的享受自己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实质自由来判断。在可行能力的视角下,森认为“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23]。不可否认,收入对于人们所能过的生活具有重要影响,但是收入低下只是贫困的原因之一,对贫困的识别最终要通过对自身固有状态的考察来实现。正如森所言:“假使我们最重要的利益在于人们能够过的生活,即他们拥有的过最低限度体面生活的自由,那么,将注意力只关注于实现这样自由的手段上就肯定是错误的。我们必须考虑贫困的生活,而不仅是被耗尽的钱包”[24]。由此,贫困是一个人缺乏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而没有自由过他有理由重视的生活,或是没有自由选择自己合理期望的生活。这样,通过从可行能力的视角分析贫困,使我们回到了对贫困本质的探讨上。

在可行能力的视角下,自由被认为是理解贫困的关键,保证最低限度的自由是社会福利的基础。在这里,自由即是解决贫困的目的又是手段。一方面,自由作为人们的价值标准和发展目标中固有的成分自身就具有价值,它包含了人们免于困苦、享受基本权利等的基本要求,而一旦这种自由被限制或破坏,那么就可以视为是一种剥夺;另一方面,森强调人的内在价值,重视通过人的潜力和能力的开发以产生更大的福利。自由不仅可以通过提高人的可行能力赋予人们更多的实质自由,同时作为工具性的自由也是直接或间接帮助人们按照自己合意的方式生活以免于贫困或摆脱贫困的方法。因此,既然自由即是手段又是目的,那么用人们能够实际拥有的各种自由,即可行能力来解释贫困就是合理且必然的。“可行能力视角对贫困分析所作的贡献是,通过把注意力从手段转向人们有理由追求的目的,并相应地转向可使这些目的得以实现的自由,加强了我们对贫困和剥夺的性质及原因的理解。”[25]

2

从权利到可行能力

从权利方法到可行能力,森的贫困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森并非要用可行能力取代或推翻权利方法对贫困的解释,事实上,可行能力与权利并不是割裂开来的两组概念,他们在本质上是紧密相连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意愿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26]。可见权利与自由有着密切关系。一个人所享有得实质自由,或者他所具备得支配自己想要获得的事物或目标的能力,都取决于他在社会中拥有的权利。而一个缺乏可行能力的人,则会表现出权利不足的特征。森将可行能力作为一种实质自由,实际上是通过自由这一内核将可行能力与权利关联起来,从而赋予了权利新的内涵。

权利和可行能力的联系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方面,一个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都要求他具备可行能力,可行能力在这里是权利的基础。森对贫困的认识实际上包含着权力的剥夺和可行能力缺乏这两层含义,可行能力可以被视为是权利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权利指一个人能在某一社会中运用他所面对的所有权利和机会来支配备选商品束的集合”[27],倘若一个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那么这个人将面临受到限制的机会和支配能力,他的可行能力也会因此减弱或降低。可以说,一个人的能力决定了他所能获得的权利的大小,而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又为人的能力和能力的提升提供了保障。可行能力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森更多地关注发展人的能力和增进人们的权利来扩大个人的机会和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可行能力扩大了权力的内涵,并丰富了对权利的解释。总之,可行能力的概念是对权利概念的深化和具体化,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我们更加接近在社会正义要求层面上权利及权利剥夺的本质。

总结

可以说,森对福利伦理和贫困理论的主要贡献就是认识到福利保障的根源在于人的权利,只有人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才能使他能够免受贫困的侵扰。森提出了关于贫困与饥荒的权利分析方法,并运用这种方法揭示了贫困和饥荒发生的根本原因,得出了贫困与饥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的失败而非物质的匮乏这一结论。同时,从权利的视角出发,森又看到了可行能力剥夺会导致贫困的发生。森对于贫困的实质在于权利失败和可行能力匮乏的观点,对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从权利到可行能力,虽然看似是不相同的两组概念,但究其本质,都包含着森对于个人主体地位的关注和对自由的向往。一方面,森的贫困理论着眼于个人的主体地位。正如他所言:“一个集中注意实质自由、关于正义和发展的视角,必不可避免地聚焦于个人的主体地位及其判断,不能把人们看作仅仅是发展过程所带来的利益的接受者”[28]。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福利状况负有责任,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获得并不断提升自身的可行能力,并且能够对他们的可行能力进行支配。这种认识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的那种救济式的扶贫方式对于提高个人能力的作用是极小的,如何从根本上提升人的可行能力,使他们有能力进行自我改善才是减缓贫困的根本之道。另一方面,在森的贫困理论中,无论是对权利方法的运用,还是对可行能力的强调,自由的概念在任何方面都显示出最重要的意义。森坚持认为是自由带来福利而非物品带来福利。显然,更多的自由始终有助于取得更大福利和幸福,而并不需要持有很多物品。这种能过有价值的生活的实质自由,意味着个人享有的机会以及个人选择的过程。一个穷苦者、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者、无处居住者除了逆来顺受别无选择,他们不能获得基本的需要和必要的机会,因而他们是没有自由的。贫困在本质上不仅是对权利的剥夺、可行能力的剥夺,它更是对一个人自由的剥夺。对个人主体地位的重视和自由的关注不仅是森的贫困观的核心所在,它也应当成为我们思考或解决贫困问题时应有的关怀。

参考文献

[1] 【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页。

[2] 同上书,第61页。

[3] 【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61页。

[4] 同上书,第193页。

[5] 同上书,第200页。

[6] 同上书,第198页。

[7] 【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3页。

[8] 同上书,第55页。

[9] 参见【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7页。

[10] 同上书,第8页。

[11] 同上书,第8页。

[12] 同上书,第9页。

[13] 【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页。

[14]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

[15] 同上书,第295页。

[16]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77页。

[17] Amartya Sen. “Will There Be Any Hope for the Poor?” Time, Vol.155, No.21,2000, P.95.

[18] 【印】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65-67页。

[19]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

[20] 同上书,第30页。

[21] 同上书,第63页。

[22] 同上书,第62页。

[23] 同上书,第62页。

[24] Amartya Sen. “Social Exclusion: Concept, Application and Scrutiny” Manila: Asian Development Bank, 2000, P3.

[25]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5页。

[26]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7页。

[27] Amartya Sen. Resource, Values and Developmen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497. 转引自汤剑波:《重建经济学的伦理之维——论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思想》,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8页。

[28]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88页。

喜欢本文,请点击“分享”、“点赞”、“在看”;与更多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