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征求〈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在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市民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反馈。

据市卫生健康局统计,2014年至2019年,我市103个犬伤门诊共处置因犬致伤203491宗,处理伤口251358起,全程接种狂犬疫苗的犬伤暴露者共237613人;犬伤案中,宠物犬致伤28744人次,流浪犬致伤2464人次。近年来,因养犬带来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投诉、举报也越来越多。

记者 廖建珠:2010年7月1日,我市曾颁布《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前该办法已过有效期,造成我市在养犬管理方面出现管理空白。为了在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时候有法可依,制定《条例》就显得十分必要。

经过前期调研,近日,《关于征求〈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在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条例对养犬人基本要求、犬只免疫、登记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了家庭养犬,每户不超过2只;自养犬之日起30日内,要申请养犬登记;携犬外出要牵狗绳,戴防护器具;丢弃病死犬,最高罚10万元等。

在采访中,有市民反映,现在养犬人携带狗狗外出时,佩戴防护器具的少之又少。市民王先生带小孙女外出时,就因曾上前劝阻遇到粗暴回应的情况。

市民 王先生:上前跟他说,把狗带好点,后面有小孩, 有时候就碰到那些不讲理的, 说你走你的嘛, 我怎么了。

记者注意到,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对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的情况,给出了详细的行为规范,例如:为犬只佩戴犬牌或者携带免疫证明;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犬笼(袋);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收紧犬绳或者怀抱犬只或者将犬只放入犬笼(袋);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等。

天泽名居物业服务处经理李晓东告诉记者,小区里时常有因宠物问题引发的纠纷, 但由于没有法律条例支撑,工作人员在协调邻里矛盾时,也会遇到不服劝导的业主。为此,近几年小区内增加了200多个摄像头,主要用于邻里矛盾的调解取证。

天泽名居物业服务处经理 李晓东:这样很好,国家立法了,有法可依了 ,物业做事有法律和政府做后盾了, 做什么事都腰板硬起来了 。

据了解,条例中也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例如,规定每户养犬不超过2只,每超一只罚一千元;遗弃犬只并拒不领回的或虐待犬只的,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两千元罚款;未免疫,罚款一千至五千元;丢弃病死犬,最高罚十万元;犬只伤人,未按规定处置最高罚五千元;携犬外出,未遵守行为规范的, 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市民今后遇到有关宠物的矛盾纠纷时,双方都要重视证据收集,以此保护个人权益。

律师 余安平:伤者或者家属, 第一要及时报警,也就是让我们的办案机关, 能取证到,帮助他收集证据, 也就是他是被这条狗所伤害的;第二就是正常能进行一些拍录, 从而表明他所受的伤害的状态是怎么样的,一是避免狗的主人推卸责任 ,另外也是避免在以后的过程中 ,不能及时反映出受到狗袭击的状况。因为我们国家在立法中,不仅规定狗的饲养人要承担责任,而且规定,如果受害者有重大过错的, 可以减轻狗的主人的责任的。这个重大过错包括你挑逗这个狗 ,或者是你通过其他方式去刺激这个狗,甚至你在它面前进行不友好的动作,都会导致你遭受这个狗的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