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北沧州。任丘市一中学发生砍人事件,一男子被警方当场带走。视频中,一名学生身穿校服倒地,身旁有血迹。据媒体报道,砍人者已被警方带走,疑似有精神病。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具体待官方通报。

有因投资失败报复社会的,有因爱情受挫杀害无辜群众的,有因一时冲动而拔刀而起的,还有的因“精神病犯了”将罪恶之手伸向无辜的中小学生的。

屡屡惊现学校砍人事件,似乎有一个共性,砍人者基本都疑似精神病人,让人好生悲怆。

万万没想到,这一次,受到伤害的不是幼儿园小朋友或者小学生了,而是年纪稍微大一点,但依旧是个孩子的中学生。

为何精神病人总是爱向学校伸出毒手?学校周边设防较弱?还是学校容易刺激犯罪分子?

疑似有精神病的行凶者们,为什么都会选择弱小无反抗能力的学生而非强壮的硬汉!

这说明作案时趋利避害头脑清醒,专门选择作案场所而非临时起意无差别杀人,就表明了其作案时有自我意识。

“精神病不是免责金牌”,这种报复社会的不该有借口!

另外,精神病伤人频发,尤其是那种间歇性神经病人,很难判断和定罪,需要及时做精神鉴定,要不然这种接着“精神病”的借口故意伤人岂不更加频发?

还有,监护人呢?

这种针对弱小,无辜群体的伤害事件,真的是防不胜防,前段时间那个驾车冲斑马线的,在我看来和这个其实是一个性质。

嫌疑人所谓的精神病,不过是个籍口,希望严惩,我甚至支持对这样的凶手施以重刑,震慑犯罪。

河北任丘市一中学发生砍人事件,造成了两名学生被砍伤。这类事情,等警方赶过来,往往已经迟了一步。

目前社会应对突发事件有一些欠缺的地方。

一、普通民众缺乏对这种事件的应急预案训练

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惊慌不知所措,担心自身受到伤害而退避三舍。

相关部门可以参考消防那样,定期给在公共场合工作的人群进行培训。同时应该在合适地方安放防暴器材。

二、对见义勇为的人缺乏足够的宣传和奖励机制。

4月6日贵州省金沙县,袁峰医生成功地挽救了女子的性命。但知道的人并不多,估计当地政府有没有给予实质性的奖励。

好事不出门,坏事就会传千里。

做好事受到奖励,大家就会争相模仿,全民都兴起来见义勇为之风。要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无后顾之忧。

三、加强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的确定和管理。

目前来看,社会还没有形成针对这类精神病人的救助手段和救助程度,存在空白。

如何更好地对精神病人加强鉴定、管理、医治、收容是一个漫长且系统的社会工程。

是否政府能够建立一个强制收容机制,对于曾经有过“危害社会行为”的病人进行统一收容,避免未来可能造成的危害。

不过,这种机制将面临道德、人道主义等方面的挑战!

沉痛之余,沉思不已,却又苦于不得其解。

真的好悲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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