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自然资(公告)〔2021〕11号-廉江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廉江市城北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批后公告
廉江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088120216;项目名称:廉江市城北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于2021年5月18日经我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 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 16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现将审批表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告机关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二、 公告时间
2021年5月24日
三、 公告内容
1. 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完善我市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改善城区居民特别是城北片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拟建设廉江市城北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为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市拟将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中的1.0746公顷落实到地块。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 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局部调整廉江市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实际布局的合理调整。
2. 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共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746公顷,共有4个落实地块,位于城北街递石龙村。
3. 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北街道落实城乡建设用地1.0746公顷,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城北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1.0746公顷。
4. 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 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1年5月20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来源:廉江政府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