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七大队在一段视频中发现G93成渝环线高速南溪段附近,一辆玛莎拉蒂轿车严重超速行驶,并发朋友圈炫耀。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七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分析,调取辖区沿线监控,并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经初步调查,车牌为皖GX5××1的涉事车辆,嫌疑人张某为当时驾驶员,超速地点为G93成渝环线高速南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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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为皖GX5××1的马萨拉蒂飙车视频截图。

证据锁定后,民警立即通过电话通知违法嫌疑人张某到大队进行调查。16时许张某在朋友陪同下来到七大队驻地,民警询问张某查实:5月25日12时左右其驾车搭乘2个朋友,从五粮液机场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前往长宁,途经G93成渝环线高速南溪段时,为了体验车辆性能,将车速飙至198公里/小时,并拍摄了一段小视频上传至微信朋友圈炫耀,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张某对视频中自己超速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对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对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深感后悔。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民警对张某驾驶皖GX5××1小型客车于2021年5月25日12时10分,在G93成渝环线高速637公里处行驶速度约为198km/h(该路段限速120km/h),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机动车驾驶证记一次性12分、罚款1500元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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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张某接受调查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图片由警方提供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