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 见。 被告人覃仕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玉林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0年,被告人覃仕平利用担任藤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黄某某、王某等7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九百万元(其中十万元未遂)、港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覃仕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人物履历:

2014.03—2016.01 梧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6.01—2016.05 藤县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

2016.05—2016.08 藤县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副县长、代县长;

2016.08—2020.12 藤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20.12—2021.01 藤县县长。

2020.12,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2021.02,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内容来源:南天一剑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觉得不错,请一键三连,分享,点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