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建清
1968年德国为德国信用合作机构创始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赖夫艾森诞生150周年而发行的纪念银行
全球商业银行体系由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储蓄银行及一些金融或非金融的机构所组成。合作银行在许多欧洲国家是主要的金融机构。合作银行种子源于合作制思想,19世纪初,由英国的欧文、法国的傅立叶和圣西门为代表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播种下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就包括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曾说:“德国的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依靠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位思想家而确立起来的”。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不久,就著书立说,从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方面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他们在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同时,对未来的理想社会提出了种种设想,圣西门称为“实业制度”,傅立叶称为“和谐制度”,欧文称为“共产主义公社”。虽不能摆脱历史的局限性,但其合作制理论一时洛阳纸贵,成为世界性思潮,为合作制度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合作制理论在欧洲传播开来后,为广大小生产者所接受。1844年底,英国罗虚戴尔28个贫穷纺织工人靠每人每天积攒两个便士,一年积攒了25镑,组织了消费合作社。其后在欧洲大陆蔚然成风,出现了大量生产和消费合作社。世界上最早倡导信用合作的是法国的蒲鲁东(1809一1865)。蒲鲁东认为,货币信用行为是社会剥削关系存在的根源,他主张通过信用合作实现互惠的交换制度,他的理论孕育着信用合作实践的诞生。于是,合作制开始从生产、消费合作向信用合作方向发展,最终信用合作社在德国脱胎而出了。
全球最早的信用合作机构的产生
赖夫艾森画像
篇首的纪念银币,系1968年德国为德国信用合作机构创始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赖夫艾森(FriedrichWilhelm Raiffeisen,1818年3月30日至 1888年3月11日)诞生150周年而发行的。面值5马克,重11.2克。银币的一面是赖夫艾森的半身像,另一面是鹰图的德国国徽。据考证,雄鹰图案的渊源可追溯到12世纪统治过普鲁士、后成为德国王室的霍亨索伦家族。另据说,该图案是由法兰克国王查理一世的军队从罗马帝国传入德国的。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德国赖夫艾森信用社诞生于1848年,次年德国舒尔茨创立了为手工业者和商人服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大众合作银行。由此,德国被全世界公认为是信用合作的发源地和制定信用合作原则的前驱。
为什么德国会成为信用合作机构的发源地呢?原因之一是19世纪中叶德国农业处于半封建阶段,政府采取加重农业税的办法来加速工业发展,小农经济状况十分恶化。1847年到1848年,德国一些地区发生大饥荒,农业歉收,农价大跌,一些不法商人还通过高价售卖农具肥料,肆意剥削弱势农民,农民陷于极度困境,加之农村借款利率极高,农民迫切需要互助合作。另一原因是被称为信用社创始人及“实践家”赖夫艾森的推动。
赖夫艾森出生于德国莱茵河西格河流域小城一个农民家庭,4岁时父亲去世,小学毕业后辍学务农,17岁参军,25岁退伍后任公职,27岁担任小镇市威雅布许市的市长。赖夫艾森十分同情贫苦农民,他受当时合作制思潮的影响,曾组织了一个面粉供给机构和面包作坊,根据贫富以两种价格出售,深受贫苦农民欢迎和拥护。他还研究了英国合作运动的罗虚代尔原则,想将合作制延伸至金融领域以帮助农民。但贫苦农民有心无力,如何能够获得启动资金呢?在赖夫艾森费劲地游说下,1848年60多位有些积累的富裕平民凑钱创立了“佛拉梅斯佛尔德清寒农人救助社”,并附设贮金合作社。联合社员反抗牲畜贩卖商人的高利贷盘剥,向农民提供肥料和购置牲畜款。以分年还款的方式贷款给社员,最长期限5年。这就是全球信用社的第一株小苗,使贫苦农民在漫漫寒冬里看到一片绿意。
法国互助信贷银行(Credit Mutuel)纪念大铜章,铜章重124克,直径65毫米。大铜章的一面是赖夫艾森的头像,另一面是赖夫艾森的生卒年份(1818-1888)。
欧洲的合作思想和合作运动的诞生,还与欧洲社会深厚的宗教、慈善和人文基础有密切关系。早在15世纪,意大利修道士就开展了互助借贷以抑制当时盛行的高利贷利率。爱尔兰的合作金融起源于慈善捐赠的财物,以此向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的零息小额贷款,用“共同监督”机制来保证贷款者每周分期还款,之后通过法案将原先的慈善机构变成了金融中介机构。
赖夫艾森信用合作社早期参加者也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宗法和慈善性质。1854年赖夫艾森改任赫德斯多夫市长,他在当地建立了互济金库,而后改组成信用合作社,称为“赫德斯多夫储蓄金库协会”。这两个合作社都有非农民参加,基金也是由热忱宗教和慈善的人士赞助的。在实践中赖夫艾森开始认识到,这种带有宗教慈善和救济性质,让富人捐款的信用合作社不能持久,不能广泛推广,对借款人还款的约束也不力,且这类信用社实力较弱,缺乏后续发展能力,频频倒闭。互助合作金融应是弱势群体不满被忽视或在强势群体压迫被迫实现的自助自救联合。他决定打破惯例,创办以贫苦农民为本位的信用合作社。为此,他作出了从政治家向金融组织管理者的角色变换。1862年,赖夫艾森在普鲁士组织的农民信用合作社,真正具备了信用合作社的性质,让贫苦农民自行筹建互助性信用合作社,自理、自治、自立。信用需要者同时负经营信用企业之责,共负经营损失之责。
赖夫艾森《储蓄金库扶助农民满足需要的方法》一书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初始发展非常艰难,贫穷的农民难以凑齐股本金,微薄的资金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赖夫艾森在政治上也遭受了许多压力: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方便了农民生产,却减少了商家的财源,商人联合起来公开攻击批评赖夫艾森;在合作社创建初期,管理组织不善,经营也一度出现亏损;而堂堂市长“不务正业”,创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行为招来很多政府人员负议⋯⋯但是,赖夫艾森没有动摇,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在壁炉旁边,一遍遍地翻看着欧文的《致拉纳克郡报告》,他的信念更加坚定。
赖夫艾森合作制度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形式。全球的信用合作原则就是从其合作原则中引申出来的,至今仍为合作金融组织的基本特征和属性。赖夫艾森模式强调:(1)合作社负债是无限责任制(后来改为有限责任制)。入股金额较低,其目的仅在于取得入社资格,而不是为了筹集资金。在合作社组建时,可以从地方和市政机关以及教会等方面得到一些资助,业务活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集资,集资对象广泛,包括个人、团体、机关以及合作社联盟;(2)为了避免引起人们的利欲,不支付股息,贷款以个人名义即以道义保证发放。社员所借资金以所得收人归还,社员要按时偿还借贷的生产资料,故放款期限稍长。(3)信用合作社的盈余作公积金,不准分配,社员对于公积金没有任何权利,不准社员让渡其权利。合作社解散时将公积金转赠其他合作社,意在维持合作社事业代代相传。(4)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组织,要经过较严格的审查,社员均限于从事农业。大家平等互助。合作社规模和活动范围较小,便于社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赖夫艾森信用合作社的组织设最高权力机关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连任,每年改选2或3人。监委会由3一9人组成,任期3年,连选连任,每年改选 1/3。(5)在组织体制上要求各合作社隶属于中央金库,作为管理中枢,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基层社有较大的支配权指导监督各社,将无组织的农民全部结合起来,形成经济上的一大势力,以此改善农民的生活。合作社以信贷与储蓄为主,兼营多种经济业务;合作社不主张形成依赖性的政府援助。
1866年,赖夫艾森撰写的《储蓄金库扶助农民满足需要的方法》一书出版。这本书仅赖夫艾森在世时就被印刷五次,在欧洲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推动了信用合作社运动的发展。1872年德国莱茵地区第一个农民信用合作社联社成立,这是全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联社。1874年,他设立了农业中央金库及菲斯特华尼亚农业银行。1876年,各地的信用合作联合社又联合起来,组成信用社的中央机构,称为德国农业中央储蓄金库,赖夫艾森逝世后改称德国赖夫艾森合作社总联合会,又称德国赖夫艾森银行。1909年,全德国就有赖夫艾森式的信用社13000多个,社员达百万人,很大程度上打击了高利贷,缓解了农民的重负,也弥补了商业银行在农村覆盖的不足。
德国合作金融的体系
全球合作金融,数在德国发育最成熟、最规范。在德国的金融体系中,信用合作机构的数量最多,网络最稠密。德国合作社组织门类齐全,有金融、农业、非农业、消费品、住房等各类合作社7000多家,个人持股者(个体社员)近2000万名。德国合作金融组织在合作社系统和银行体系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今天德国规模巨大的合作金融业,就是由赖夫艾森在农业领域创办的合作银行和舒尔茨在城市手工业领域兴办的大众银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00多年来,尽管德国经济体制和银行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合作银行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始终没变。经过上百年的漫长发展演变过程,才发展成为较为完善的水平。合作金融是弱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自我保护组织,政府不采取优惠扶持政策是难以生存和发展的。从1859年开始,德国就发起全国信用合作联合会议,组织各信用社来交流经验、反映困难。1867年普鲁士颁布了《合作法》,1889年又予以修订。其间德国合作金融遇到过多次危机,政府都帮助解决。1972年成立了大众银行和赖夫艾森联邦协会(BVR),协调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战略及提供支持帮助。
赖夫艾森合作银行的金属储蓄罐
今天德国的合作金融是欧洲最大的合作金融体系,其组织机构呈三角形结构,各级合作银行都是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顶层为德国中央合作银行, 是全国性的中央管理机构,它为全国的合作银行提供指导,提供产品、资金、结算和国际化服务。地方合作银行还是中央合作银行的股东,拥有其49.7%的股份,包括地方合作银行直接入股2.9%,区域性合作银行拥有30.1%的股份,其他合作社拥有13%的股份,其他机构有4.3%的股份等。
中间是区域性合作银行,由DG银行和GZ银行及WGZ西德意志合作社中心银行构成。2012年德国地区性合作银行DG银行与GZ银行同意以240亿德国马克(合105亿美元)合并,DG银行将给资产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GZ银行对合并后新银行的平等控制权。两家银行合并成新银行将取名为DZ银行,由双方共同拥有。合并后的新银行资产将超过3000亿美元。新银行将雇用15000名员工,并成为德国大约1000多家地方银行的中央清算银行。目前DZ银行与WGZ也在考虑合并。
底层是基层合作银行。目前拥有1100多家地方性合作银行及上万个分支机构及其营业网点,拥有个体社员1460万。德国合作金融体系是欧洲最大的合作金融体系,1998年底,德国合作银行系统总资产达16593亿马克,占德国银行总资产的20%以上,而合作银行系统的各项存款余额在市场份额中占26%,其中个人储蓄存款余额的市场份额为30%。
1975年德国赖夫艾森大众银行(Gärtringen)发行的铜章,重7克,直径25毫米。大众银行是德国合作银行的品牌之一,在德国合作银行许多以“大众银行”或“赖夫艾森银行”命名。此章的机构使用德国大众银行和赖夫艾森银行的合成名称。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是德国合作银行体系的中央金融机构,其任务是推动德国合作体系的发展,它不仅为地方合作银行及其私人客户和中小型公司客户服务,而且还为与其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德国公司、外国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提供广泛且不断更新的银行产品及金融服务,在海外还设有25家分支机构。德国合作银行是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上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多少区别,在政策上对合作银行也已经没有什么优惠。
为赖夫艾森逝世100周年发行的纪念大铜章。重150克,直径65毫米。章的一面为赖夫艾森头像,纪念其逝世100周年(1888.5.21-1988.5.21),同年也是该章的发行银行法国大西洋卢瓦尔省信用合作中心社成立90周年;另一面是该法国合作银行的两位创始人Chanoine Thoma和Louis Durand。
德国合作银行对农村和小微企业金融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德国农村产值的比重只占GDP的1%,但农村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达2.5%。为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贷活动,德国政府对农村信贷实行利息补贴,补贴资金来源自欧盟、德国政府和州政府,补贴范围涵盖所有种养业、农村生产资料、农村产品加工、水利设施、土地改良和房屋建筑、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环境保护、旅游以及创立新企业等。优惠政策吸引几乎所有银行都参与了农村信贷市场活动,然而德国各类合作银行在农村信贷市场占44%,储蓄银行占35%,综合商业银行占13%,其他特殊银行占8%,因此在2012年欧盟峰会讨论欧洲银行业单一监管时,德国总理默克尔虽然证实了欧洲央行最终将监管欧洲6000家银行,但还是不愿意看到具有政治敏感性的德国合作中央银行被处于外部监管之手。而德国合作银行主席也明确表态,反对欧元区银行业联盟,希望合作银行维持由德国本国监管。
合作金融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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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年法国互助 信贷银行 阿尔 萨斯成立 100周年 庆典时发行的大铜章 ,直径 65 毫米, 重 15 2 克。 铜章 一面是赖夫艾 森的头像及互助信贷银行成立 100周年的文字 ,另一面是该 银行的徽记。
赖夫艾森在九泉下含笑看到,1966年国际合作联盟根据各国合作信用的原则归纳为6项“合作制原则”,其中不少思想来源于赖夫艾森的信用合作原则。其合作金融事业不仅在德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而且为世界各国所效仿,从德国扩展到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等许多欧洲国家。您若去欧洲,可见到许多国家多以赖夫艾森信用社为模本,建立了合作银行,甚至连银行名称都沿用了赖夫艾森银行或赖夫艾森信用社,而它们之间是没有任何统属关系或资本纽带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以赖夫艾森合作原则为基础形成的赖夫艾森式农村合作银行已经遍布了全欧洲,后又传入美洲和亚洲国家,并风行全世界。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合作运动蓬勃兴起,给世界合作运动带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消费合作社在数量上已退居农业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之后。这种群众性的互助合作组织,符合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国农村经济,对于缓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城乡矛盾、工农矛盾有一定的作用。
意大利合作金融的创始人吕采蒂曾经说过“储蓄银行将穷人的钱贷给富人,信用合作社将穷人的钱仍贷给穷人”,这至少在一定程度表明了合作金融开创初期的客户对象及资产负债来源的独特性。从对世界各国合作金融发展进程的研究可以看出,在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合作金融逐渐衍生出各种不同的实践模式和类型。合作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强烈的内生性,因市场需求而诱制性变迁的模式,其不适合强制性移植。
欧洲国家的合作银行是欧洲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银行不仅在经营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同时也为欧洲经济和金融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欧洲合作银行体系创造和积累了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形成了合作银行借以有效运行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大多数欧洲合作银行经营稳健,管理规范,资本充足,有很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的国家的合作银行通过不同的方式组织在一起,形成了实力雄厚、规模庞大、在全国甚至国际市场上都有影响的合作银行集团。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éditAgricole)、德国中央合作银行(DZ-Bank)和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都已经是全球著名的大银行了;法国信贷互助银行(CréditMutuel)、芬兰OKO银行、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意大利的大众银行(Banche Popolari),在其国内有着重要影响。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比利时合作运动100周年(1890-1990)纪念大铜章。铜章重106克,直径60毫米。一枚章为合作运动两位创始人Todor Yonchev和Todor Vlaikov的头像。另一枚系比利时合作运动100周年的文字。
法国的合作运动及思想,深深扎根在法兰西漫长的历史中。有名的“汝拉奶酪合作社”的起源,一直可以上溯到12世纪。1861年成立了金融合作社——柏布郎扬银行(Caissede Beblenhiem),1863年法国成立了劳动信贷银行,1878年在法国安日尔由一位神父吕多维克·德贝斯创建了第一家大众银行,1884年在汝拉地区波利尼建立了第一个农业信贷合作金库。受到德国的影响,1882年在阿尔萨斯地区已经有14家赖夫尔森式的信用合作机构。今天法国的第二大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基础即互助合作信贷机构。荷兰合作银行拉博银行(RABOBANK ),由荷兰一些农村信用社于1973年合并而成,但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898年在荷兰乌特勒支地区成立的赖夫艾森合作银行,拉博银行主要从事农业、农业机械和食品工业等行业的金融交易,是荷兰的第2大银行,自2001年连续被全球金融杂志评为全球十大最安全的银行和欧洲最具持续发展力的银行。据意大利合作银行协会2007年的数据,意大利共有95家合作银行或互助银行,有8601家分行。意大利合作银行的市场份额为26.6%,其客户超过800万人,是意大利金融市场的主角之一。奥地利赖夫艾森合作银行系统也包括基层银行、地区分行和中央合作银行上中下三个层次。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RaiffeisenZentralbank)既是该系统的清算中心和培训中心,又负责对外联络,是奥地利第三大银行上市公司。截至2010年底,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集团的资产1365亿欧元,有55400名员工,拥有在中欧和东欧的庞大网络。瑞士的合作银行也称赖夫艾森银行,在2011年,瑞士的赖夫艾森银行集团有328家独立的,扎根于地区的信用合作社。它们负责集团的战略管理、为基层信用社办理业务咨询和服务及资金管理。其利润的市场占比约为4%。丹麦合作金融包括赖夫艾森合作社系统、农民信贷合作系统和合作银行。赖夫艾森信用合作社主要面向各类合作社办理存贷款业务。
截至2004年底,欧盟国家的合作银行总数达4500余家,总共拥有1.3亿顾客,约70万员工,6万分支机构,总资产37428亿欧元,存款总额19438亿欧元,占有整个欧洲存款市场约17%的市场分额,贷款总额18689亿欧元,占有整个欧洲贷款市场约15%的分额。在欧洲还有一个欧洲合作银行业协会(TheEuropean Association of Cooperative Banks ,简称EACB),成立于1970年,是欧洲合作银行业的代言者。
欧洲合作金融在历史上一直是中小企业、农民、工人、家庭、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居民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扎根于他们所在的社区之中,大约32%的欧洲中小企业,总数达420万家,为合作银行的客户。合作银行为个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在欧洲的个人客户总数达1.3亿多人。不像其他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银行,其业绩易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合作银行似乎更关注顾客的长期利益,在提供贴近客户的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方面十分成功,一定程度上合作银行也增强了欧洲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在欧洲银行业的不少次危机中,看似弱小的合作银行却扮演了缓冲器的角色。
波兰的合作金融兴趣,仅晚于赖夫艾森的信用合作社14年,2012年波兰合作银行业成立150周年(1862-2012)纪念银币,重14.14克,直径21毫米,含银0.925%。
在德国,合作银行总体上有大约3000万客户,1600万会员,以及略高于1万亿欧元的资产。该行业中的1100多家地方性互助银行被标普授予较高的评级,这得益于一个互相保护方案,该方案保证了这些互助银行将会同意救助其中濒临破产的成员。这个安全网自其创立以来的75年中,确保了没有任何合作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德国中央银行2009年关于金融稳定性与银行所有权内在联系的研究同样发现,合作银行比私人股东所有的银行破产的可能性更小。这个结论,与国际货币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于2007年所作的一篇论文殊途同归,该文指出合作银行的历史表现比相应的商业银行更为稳健。可能是合作银行迥异的行为方式恰成其优势所在了,不知是合作银行的独特所有权以及治理结构,其向下分权的决策模式带来了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呢?还是合作银行为利润最大化而承担更大风险的动机不太强烈呢?或是合作银行比私有银行拥有更大的缓冲资本呢?反正许多欧洲合作银行在经济下滑时期的表现,令其信仰资本主义的商业银行兄弟们感到汗颜,尽管合作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看上去业绩平淡无奇。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保守但稳健的合作银行在欧洲拥挤的银行业市场中逐渐扩张了其零售银行业务份额,几乎每5个欧洲人中有1人是合作银行的客户。不过公平地说,不是所有的欧洲合作银行都是那么幸运的。在法国、英国、意大利的合作金融机构,就遇到了不小的麻烦。那些合作金融制度坚定的卫道士们可能会指出,陷入困境的合作银行是背离传统的零售业务而激进拓展国外业务或进入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的新领域时蒙受损失的。
合作金融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已经有90年历史了。最早的农村信用社于1923年6月成立于河北省香河县城,创始人薛仙舟20世纪早期在德国就研究赖夫艾森的合作金融思想。他看到旧中国高利贷比较猖獗,绝大部分地主富农乃至家境殷实的富裕中农开设的当铺、钱庄、银号都放高利贷。薛仙舟提出过实行全国合作共和,实现自救互助的慈善活动,并在中国华洋义赈团的组织下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到1928年2月,在河北、江苏等地的56个县成立信用社422个,社员13711人,自筹资金2.58万元,发放贷款2.32万元,有力地解决了当地贫困农民生产生活资金困难。1943年陕甘宁边区在延安南区沟门建立了全区第一个农村信用社,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普设农村信用社积累了经验。建国初期,中国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与高利贷作斗争,解决社员生产生活资金困难。改革开放后,中国又兴办了一批城市信用社。
合作金融往哪里去?
从德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由于坚持合作制的本质,德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呈现强大的生命力。赖夫艾森合作金融的成功,有许多独特的历史人文原因,如实行无限责任制却没有影响人们参与合作金融的积极性,德国人认为将自己的财务状况暴露给由自己的邻居组成的信贷委员会,比那些陌生的银行职员好得多。由于在市场竞争中采取的独特的方法和结构体系上的特点,合作银行能够以最合理的价格提供最符合客户需要的金融服务。它们在银行无法进行业务的地区生存,深深扎根于社区之中,与消费者非常接近,合作银行能以很低的成本搜集到广泛的客户信息,能比其他银行更好地评价顾客的需要和偿付能力。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降低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减少了,能够使整个银行系统实现更好的信贷分配,能以合理价格提供适合顾客需要的产品和服务。赖夫艾森模式建立了一个复杂的机制用,以鼓励社员和信用社联盟的共同监管,这种监管得到一种潜在威胁的支持,即违反规定要被逐出信用社。它们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而是秉承自愿、互利、互助的原则,更多地表现出内生的特质。
但德国的经验在其他地方嫁接可能会“南橘北枳”,并不适用于所有文化。有调查表明,同处欧洲的爱尔兰人就不喜欢到信用社去贷款或存款,他们担忧自己的财务状况会暴露给本社区的人。他们也不愿意惩罚或逐出不能偿还贷款或有违规行为的社员,因而爱尔兰的赖夫艾森模式信用社就失败了。耶鲁大学的经济学家TimothyW. Guinnane曾于上世纪90年代作过深入的分析,发现合作金融内生性的本质不适宜强制性移植。
合作金融的制度也并不那么完美。在最近一次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前,德国的合作银行和储蓄银行的模式遭受过广泛的批评,认为它们已经严重落伍,且半官半商的体制,无利润压力的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制度,质疑在全球化社会和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利用亲缘、地缘和业缘解决信息不对称还有无现实意义。虽然在金融危机中,因业务相对简单,业务对象和范围比较局限,欧洲一些合作银行没有受到大的冲击,但不少国家的合作银行却遭受严重的困难。
对合作银行和储蓄银行的模式的争论注定将继续下去,以某一成功或失败案例得出对合作金融的总体结论还为时过早。但从全世界的潮流看,一些合作金融机构已经朝着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方向发展,越来越脱离世界合作组织1995年制定的《国家合作联盟》的经典原则,呈现了四方面的变化:一是业务内容产生变化,与商业银行无甚差别。因此经营方针从不以盈利为目标改为追逐利润;二是机构性质由互助合作制性质转向现代股份制,不再坚持社员资格股和社员投资股,引进了投资股。而投资者必然要追求股东回报,因而其商业模式和股息分配随之变化;三是股份构成发生变化。控股权从社员手中丧失,治理模式发生变化;四是资金来源运用变化。来源从本金和社员存款为主变为多渠道供给,包括央行借款、发行债券及大众存款,吸收资金超过了社员需要,必然涉足商业化经营。从资金运用看,对信贷与投资风险的偏好变化,从社员发展到非社员甚至以非社员为主,贷款数额从小额贷款发展到大额贷款,在贷款期限和用途也向商业银行方向靠拢。有人认为,这种改变是与时俱进,否则无法生存,甚至认为合作金融不能长久,最多也只能坚持一代人。
从新中国几十年的合作金融实践看,被人们寄予厚望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并未带来令人满意的效果。一些合作金融合并改制成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一些农村合作金融异化或破产,农村基金会消亡,不少农村资金互助社倒闭,许多信用合作社或合作银行已背离合作制的原则而成为了地区性的商业银行。但不管怎么说,在中国服务及扶植弱势农村群体的金融是缺乏甚至是空白的。互助合作金融在国外取得了成功,在中国能够复制吗?
中国银监会曾计划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161家真正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组建,期望推动合作金融的探索。然而,截至2013年6月仅设立49家。农民入社积极性不高,且已成立的互助社不少效率低下,经营状况不佳,普遍地反映存在民主管理主体缺失、民主参与利益丧失和民主管理外部环境缺乏等问题。此外,社员在受教育程度、自身素质、社会关系、要素投入、入社目的、角色定位、风险承担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性。利益诉求多样,又导致冲突并影响甚至损害合作社组织的效率和内部公平。
在诸多困难面前,有人怀疑中国是否存在赖夫艾森合作信用模式具备的宗教及价值观背景,质疑中国是否存在能真正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信用社的人文基础和思想条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不能亦步亦趋照搬海外模式,不必过分拘泥于合作制原则,小额贷款、微型金融、普惠金融等实践及思考,都可视为对赖夫艾森合作金融模式的发展和扬弃。总之,中国呼唤着新时期中国式的赖夫艾森的诞生,能给农村弱势群体带来一片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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