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旗以工代训工作,就业君现在带领各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起看看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流程:
一、“以工代训”补贴对象
1.中小微企新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2.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的。
3.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4.个体工商户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库查询,在名录库登记的可确认为小微企业且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之一。
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步骤:
(一)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二)点击小微企业名录模块
二、“补贴标准和受理期限
1.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月申请,每月25号之前申请。
2.2020年底前未申请以工代训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2021年仍可申请以工代训,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3.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按隶属关系向就业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为方便工作按就近就地向市直或所在地就业部门提出申请。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并作出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一步:进行网上申报。企业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rst.nmg.gov.cn)中“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模块,用CA、账号密码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陆单位网厅,点击“劳动就业”,选择“以工代训申请”进行业务申报,申报时要选择审批机构。企业于每月25日前按实际开展以工代训人数将申请材料录入当地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按月申请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第二步:报送申请材料
每月25号前送伊旗就业和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408室(伊旗创业大厦B座4楼)或各镇社保中心(社会事务办)。
1.鄂尔多斯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批表。(一份,扫码下载打印)
2.企业申请承诺书。(一式三份,扫码下载打印)
3.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扫码下载打印)
4.企业当月发放的工资银行对账单(工资可以是当月的也可以是上月的;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清几月份工资,开户银行打印)。
5.企业职工工资花名表(自制和银行工资对账单一致)。
6.企业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小微企业名录单。(打印方法:百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输入统一机构代码证号或企业名称→搜索→找到自己的企业后点击右键打印打出)
9.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以工代训培训计划、上季度工资银行对账单和企业停工停业证明(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
第三步:等待审批程序。就业局401办公室初审→人社局复审→财政局核准拨付补贴到申报企业账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初次申报的企业需到所属的社区或社会事务办做就业登记。(扫描下载就业登记表)。
2.员工工资不能低于1760元/每月,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岁)。
3.申请补贴人员不能是兼职人员、公职人员、在其它单位缴社保的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假期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其它企业法人等。
4.对同一培训对象开展以工代训,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5.营业执照在2020年6月12日以后注册的不能申报。
6.审批表和承诺书法人签字处,需法人携带身份证到伊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408室(伊旗创业大厦B座4楼)或各镇社保中心(社会事务办)当面签字。
伊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5月26日
丨来源:伊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丨责编:任施瑶丨校对:韩娇娇 苏娜 刘博 刘晶
丨审核:朱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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