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309中国检察网5月27日消息,日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宏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卢宏业在担任南航公司白云新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航高管卢宏业受审
曾遭举报与女下属开房410次
信息时报讯(记者魏徽徽)被举报与女下属陶某三年开房410次的南航前高管卢宏业涉嫌受贿罪,昨日(2016年1月19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受审。卢宏业此前是南航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他被指控收了8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超过500万元,不过,此次受审与“桃色”并无关系。
主动投案收8人贿赂超500万
2014年末至2015年,南航腐败窝案多位高官落马。卢宏业生于1970年7月,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南航工作,此前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被查是在2014年12月,检方通过电话通知他前往调查后,他便主动投案了。2015年1月12日,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月14日被逮捕。
据悉,该案由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以卢宏业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8月20日经省检察院指定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卢宏业是否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该院曾退回补充侦查1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
据指控,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卢宏业分别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航新白云机场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以及南航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朱某、郑某武、汪某、陈某锋、陈某化、罗某、柳某琪、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06万元,港币23万元,美元1万元,手表一只,该手表价值人民币13万元。
悔罪认罪检举他人犯罪行为
昨日(2016年1月19日)庭上,卢宏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悔罪认罪,但辩称多名受贿人都是其上司介绍认识并嘱咐他给予关照的,他曾退回过一受贿人送的40万元,且将10万元捐给了慈善机构。
卢宏业还称受贿是为了家中患癌症的老人,说妈妈患了肺癌去年12月刚去世,岳母患乳腺癌目前仍需治疗。目前卢宏业没有任何退赃,他和妻子名下有4套房产,但表示要跟家里人商量退赃,因为家里需要钱救治老人。公诉人在庭上出具的相关证据显示,卢宏业曾以其父亲的名义,用受贿款买了同一层楼的两套房,但后来转卖了。
此外,卢宏业还检举了南航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和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
检方认为,卢宏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而各界关注这名高管是否有情妇等相关信息,检方仅在一份证人证言中涉及了卢宏业的女下属陶某。陶某证言证实了卢宏业是其上司,其身份是财务部总经理。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相关阅读:南航内部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南航内部对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被调查并不惊讶,而卢宏业与陶荔芳之间的情人关系,在南航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早在2012年,就有人在网上发帖投诉举报,称南航财务总经理卢宏业与其下属陶荔芳在2009年1月-2011年6月,3年时间里在广州高级酒店开房共计410天,房费达36万元。二人身份证号、开房明细(包括开房时间、酒店名、天数以及房间号)等细节也在网络上被公之于众。
网上爆料称,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卢宏业把陶荔芳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南航股份公司财务部资产处的副经理。从临时工到年管18亿基建工程的央企副处级经理,陶荔芳成为中国升迁最快、央企最牛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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