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赖秀生 吴林锋 郭金萍 首席记者黄志良报道: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一旦发生事故或者有违法行为,应立即停车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试图通过逃逸,甚至找人顶包,逃避法律处罚。近日,赣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就查处了两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
5月1日凌晨2时许,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金华路发生一起小车撞花坛的事故。
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勘查,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坏在金华路的中心花坛处,驾驶员林某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民警调查了解到,事故发生时,驾驶该辆小车的不是林某而是王某。
原来,5月1日凌晨1时许,王某驾驶该小型客车在章贡区水西镇金华路碰撞了中心花坛。随后,王某为了逃避责任,在民警赶到之前,叫来林某“顶包”,而王某逃离了现场。
最终,民警依法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王某作出罚款1550元、驾驶证记14分、并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提供虚假证言的林某处以200元罚款并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连撞两车肇事逃逸被拘
5月19日,郭某驾驶小车沿瑞金市象湖镇瑞金大道由城东入城口往城北瑞鼎公馆方向行驶,行驶至沙子岗“柏林酒店”门口路段时,碰撞前方右侧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造成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郭某驾车逃逸。逃逸过程中,郭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瑞鼎公馆”小区门口路段时,剐蹭到前方右侧刘某(初中生)骑行的二轮自行车,导致刘某摔倒在地,造成刘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第二次事故发生后,郭某再次驾驶小车逃离现场。
事发后,民警快速锁定肇事嫌疑车辆,确定肇事车辆驾驶人郭某。日前,郭某因肇事逃逸已被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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