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决定终止青海玛多“5·22”重大地震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21年5月22日2时04分,果洛州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后,省人民政府迅速成立青海玛多“5·22”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启动了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目前,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地震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5月29日下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终止Ⅱ级应急响应专家论证会,16家部门单位及11名行业领域专家参加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应急委决定2021年5月31日12时终止青海玛多“5·22”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市州和省直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和制度,研究建立恢复重建组织领导机构,持续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