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座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一座城市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和亮丽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为宗旨,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面貌显著变化,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2021年我市成功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正式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角。

  全体市民既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更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扎实、持续有效地顺利开展,共创优美环境,共树文明形象,特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崇德守礼从我做起。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共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争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社会中做一个好市民、在单位中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在小区楼院做一个好邻里、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旅游时做一个好游客、在上网时做一个好网民。

  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做到不乱贴乱画,不践踏草坪,不乱扔杂物,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让我们的城市更整洁;自觉做到不讲粗话脏话,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违规经营,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公用设施,让我们的城市更有序,共同营造佳木斯文明形象。

  参与创建从我做起。积极响应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号召,带头传播文明、践行文明、创建文明,带头知晓创城活动、带头参与创城活动、带头奉献创城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主动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用爱心去呵护城市的一草一木,用热情去参与创建的每项活动,身体力行,成风化人,努力使自己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市民朋友们,创城关联你我他,城市文明靠大家!只有你文明,我文明,我们的家乡才会更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靓丽!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有一份热,就发一份光!树立文明形象,建设文明佳木斯!

作者/来源:佳木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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