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部署安排,6月1日起,江宁区10个街道将正式行使相对集中的180项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15项行政强制措施权。

据悉,此次正式赋权街道集中行使包括宗教事务、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方面,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乳品质量安全方面,物业方面,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空方面,市容环卫、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方面,食品安全监管、无照经营方面等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这些赋权事项涵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9个区级执法部门。一些事项今后都将直接由街道进行处罚,比如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行为。

据悉,根据改革需要,前期,区司法局已组织开展两轮江宁区综合执法培训考试,并就下放事项等与区委编办、综合执法局做好分工协作。同时,落实了街道人员综合执法证的换领工作,目前各街道已具备执法条件。区司法局同步将《南京市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价标准发至各街道并要求遵照执行。下一步,还将按上级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各街道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让街道“综合执法一队伍”执法体制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田智平 陈静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