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姚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块钱打给彩票投注站老板,代为购买了彩票。彩票买好以后投注站老板将彩票票根的照片发回给姚先生。当晚,这张复式彩票竟然中了1000万元的大奖。

姚先生赶往彩票店时,却被店主告知那张照片发错了,中奖彩票实际属于另一人。投注站老板愿意和姚先生签署《赔偿协议》,赔偿姚先生精神损失费15万元,但姚先生不能再追究此事。因为弄不清事情真正的情况,姚先生便答应了。后来姚先生得知,那张价值千万的彩票实际兑付人是投注站老板的表哥,他怀疑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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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此诉诸法院,在今年5月14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判决彩票归属姚先生。

[赵律师的看法]

1.不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别人的诚信上,要买的话还是自己亲自去吧。当初懒,想省点力,后面要钱就费劲了。本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店主没有一点诚信精神,明明把彩票照片都发给了姚先生,还硬是说发错了,结果领彩票的却是他表哥。

2.现在彩票归属姚先生,可以说是实至名归,可是彩票店主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吗?个人觉得其已构成犯罪。店主得知彩票中奖以后就有非法占有目的,伙同他的表哥,虚构了彩票归属的事实,哄骗姚先生放弃彩票的所有权,已经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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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诈骗的金额高达1000万,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店主及其表哥,虽然名义上只诈骗了这张彩票,好像没有直接诈骗1000万的金钱,但在我国彩票的性质特殊:既不可挂失,也没有实名,无论谁持有彩票都可以去现场领奖,所以,诈骗彩票的归属就等于诈骗相应的领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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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案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案件的受理费用。我们知道,民事案件的受理费用是和涉案金额挂钩的,金额越大,要交的受理费用也就越多。一开始,因为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元,姚先生预缴的受理费用就高达8万多。

可是后面,姚先生的代理人更改了诉讼请求,就要求确认这张彩票的归属,一张彩票本身的价值才多少,最终只收了100块的受理费用,其余8万多法院又都退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