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怡婷 林定敏

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将发出“督促监护令”。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预防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制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定。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继续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使用,尽可能在侦查环节完成“一次询问”。逐案对未成年被害人情况进行评估,强化多元综合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6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湖北省检察机关已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

今年5月7日,武汉市黄陂区“朱惠颖委员工作室”在黄陂区检察院“惠心·骄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挂牌成立。35岁的朱惠颖是“惠心·骄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负责人。

在朱惠颖看来,黄陂区有个明显特点是留守儿童多,常年有几十万青壮年外出务工,不少人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家中孩子的教育。2016年,“惠心·骄阳”工作室作为武汉市检察机关第一批建立的未检工作室,给辖区未成年人带去了更多关爱。为了配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该工作室实行监护告诫令、强制报告制度等,不止就案办案,更着重后期帮教、亲职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方式。

今年初,黄陂区检察院向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监护告诫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家庭教育功能。这是他们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干预的一次探索,在武汉市尚属首例。

送达监护告诫令

案中,5名未成年人先后多次采取砸玻璃门或撬锁的方式,在凌晨进入他人门店实施盗窃,共计盗得财物6万余元。3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口头警告教育和赔偿经济损失的惩罚。

结案后,工作室成员专门对这3个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调查走访,在与其父母沟通后发现,3人参与违法犯罪除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外,各自父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教育缺位等问题。

“但是,法律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没有强制条例,如何让孩子的父母意识到教养失职的严重性?”经过探讨,朱惠颖和同事们决定向监护人发出一份检察工作文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然而,法律文书中并没有这一项,甚至很难找到相关的先例和样板。大家积极寻找法律依据,反复揣摩措辞,用法言法语让文书更精准、更具实效性。未成年人涉及的案情简介、犯罪的原因分析、父母监护和管教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履行监护职责……大家最终将文书名称确定为“监护告诫令”,既一目了然,又具有震慑力。

如今,这3名未成年人中一人已经顺利地进入了一所职业学校读书,另外两人则去学习技术,实现了自力更生。

“一个接一个的好消息让我们更加坚定,让犯了过错的未成年人也能感受到司法的关爱,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绽放,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朱惠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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