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黄盛)6月1日,证监会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协助向保荐机构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各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这是证监会在6月1日正式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指引》)后,针对系统内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查的,又一落地举措。
据悉,《指引》对“不当入股”情形进行了明确,即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等情形。
此次《通知》是根据《指引》要求,明确了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在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进一步压实了中介机构承担的核查责任。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5月28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主要是为了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按照制度安排,复核一般是在审核基本结束以后启动,复核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注册的时限。
李维友表示,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一揽子制度措施。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完善独立复核制度的同时,明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核查要求,对属于规范范围的离职人员突出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