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1日讯 日前,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全市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21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排放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考试期间考场周围建筑施工工地昼夜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噪声扰民活动,商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应采取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禁止在广场舞、徒步团等文体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开展产生噪声的健身活动;禁止各类流动商贩沿街叫卖。

高考中考期间将组织执法人员昼夜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本通告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城市管理局服务热线:2612319

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热线: 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