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数量的多少与市区人口、城区规模、经济水平等因素有关,一般为正相关关系,主导因素为市区人口、经济水平,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不仅市区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其市辖区数量分别达16个、16个、11个、9个,同样位居全国前列。然而,黑龙江省的城市似乎并非如此。
黑龙江辖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鸡西、大庆、双鸭山、伊春、佳木斯、牡丹江、七台河、黑河、绥化共12个地级市,其市辖区数量分别为9个、7个、6个、6个、5个、4个、4个、4个、4个、3个、1个、1个,除黑河、绥化外,其他10个地级市市辖区数量均在3个以上,其中的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大庆均在5个以上。
黑龙江省12个地级市市辖区数量总计为54个,仅次于广东省(65个)、辽宁省(59个)、山东省(58个)、江苏省(55个),与河南省并列为全国第5,比浙江省(37个)、福建省(31个)等经济大省多。黑龙江省平均每个地级市的市辖区数量为4.5个,而广东省、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的地级市数量分别是21个、14个、16个、13个,平均每个地级市的市辖区数量分别约为3个、4.2个、3.6个、4.2个。
目前市辖区的设置标准主要与市区人口有关,市区总人口在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平均每40万人可以设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在100-300万人之间的城市,平均每50万人可以设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1个市辖区。其中,最小的市辖区的人口、非农业人口不可少于25万人、10万人。
再来看黑龙江省各市人口,其中的鹤岗(89.13万人)、伊春(87.89万人)、七台河(68.96万人)均在100万人以下,这还是全市人口,除去县、县级市的人口,才是市区总人口。显然,如果以市区总人口来衡量的话,黑龙江省大部分地级市市辖区的数量均“超标”。黑龙江省的城市人口较少、经济一般,为什么市辖区数量比较多?
市辖区数量能反映城镇化率水平,而黑龙江省所在的东北地区曾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镇化率最高的区域之一。黑龙江省的市辖区多设立于上世纪 ,其数量在当时也确实符合黑龙江省的经济水平,随着黑龙江省经济的下滑,及人口的外流,市辖区的数量逐渐与实际发展状况不符。
而作为县级行政区的市辖区,对于全国大部分城市来说,其数量呈上升的状态,较少有大量撤销的情况,黑龙江省各城市的市辖区数量因此没有太大变化。黑龙江省的资源型城市比较多,此类城市可以酌情单独设立市辖区。黑龙江省是我国著名的老工业基地,境内煤炭、石油、森林等资源十分丰富,由此产生了大庆(石油)、鹤岗(煤炭)、鸡西(煤炭)、双鸭山(煤炭)、七台河(煤炭)、伊春(森林)等资源型城市。
市辖区与其他县级行政区相比,独立性较弱,基本由市政府统一规划、领导,为了更好地开发资源,这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级市因此设立了较多的市辖区,以其中的伊春较为典型。
伊春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地级市,辖区面积约3.28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只有87.89万人,目前有4个市辖区,而之前市辖区达15个,仅比北京、上海少1个,后于2019年6月调整为4个。而在伊春行政区划调整之前,黑龙江省市辖区数量长期是全国第一。
随着人口的持续减少,市辖区数量过多会导致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继伊春后,黑龙江省的其他城市或许在未来也会缩减市辖区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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