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轻巧、方便快捷,

已成为越来越多百姓出行的选择,

电动车载人的现象也是随处可见。

但你可知道,

电动车载人是有严格规定的!

近日,漳州交警就电动车“违规载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那么,

什么情况算是违规载人 ?

不想被罚的小伙伴们看过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3款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也就是说以下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1.驾驶员1人搭载1人(含12周岁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员1人搭载2人或2人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各位小伙伴,

你们清楚了吗?

除了电动车违规载人,

其他违法行为也会严查哦!

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超员、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2条第8项之规定,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50元罚款。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3条第2项之规定,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处以20元罚款。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以20元罚款。

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看到了血的事实和教训,这使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 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

漳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参与者。

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