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年来,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清远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达108万辆,驾驶人达210万人。为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远交警部门推出更多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推出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

据悉,12项新措施包括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根据统一部署,12项新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4项试点措施将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将全面推行。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全市交警部门将精心组织推进、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12项新措施具体包括: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记者】赫鹏翀

【通讯员】清交支

【作者】 赫鹏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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