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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法院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追赃追罚挽损工作,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依法履职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宾阳县法院为31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追回赃款76.41万元,依法追缴罚金91.45万元。

蒙某生、杨某、蒙某源等三人诈骗罪一案,宾阳县法院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案件审理期间,主办法官蒙天富积极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退出诈骗所得款。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其家属也代为退出赃款。案件判决生效后,蒙天富联系海南省的被害人苏女士,将追缴的赃款31万元全部退还。6月2日,苏女士给蒙天富寄来一面锦旗,感谢他依法审结案件并及时退回她被诈骗的钱款。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宾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注重加强对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和自觉执行财产刑的重要意义,动员他们退出赃款,及时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退出赃款和缴纳罚金的被告人,也因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根据其犯罪情节获得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

进入执行阶段的追赃追罚案件,宾阳县法院落实“立审执”快速工作机制,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环环相扣。该院把已立案执行的未到案被执行人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前往监狱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敦促其主动退出赃款和缴纳罚金,同时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确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赃追罚执行工作落到实处。6月1日,一起诈骗罪案件被执行人陆某的父母,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和释法析理,前往法院代其服刑的儿子缴纳罚金10万元。

此外,宾阳县法院还积极与外省法院沟通协调,多渠道筛查被外地法院判决的宾阳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向外地办理法院发函请求委托宾阳县法院强制执行罚金刑,共执行51件外地法院委托的案件,有效打击和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为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赃追罚挽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