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近期,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各办案大队对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或者未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的涉案车辆进行清理,清理出2020年7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查扣的涉案车辆中有3690辆其中二轮摩托车3498辆,二轮电动车51辆,三轮摩托车19辆,小型汽车、农用车、客车及货车122辆)逾期无人前来接受处理或者未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支队对以上3690辆车辆相关信息予以集中公告。请以上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持有关手续到我支队对应的办案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所扣留的车辆依法做出处理。

注:我支队直属各大队同时将有关涉案车辆相关信息张贴在各大队公告栏内进行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6日

附件:

一大队违法报废车辆清单

一大队事故报废车辆清单

二大队违法报废车辆

二大队事故报废车辆

三大队违法报废车辆

三大队事故报废车辆

四大队违法报废车辆

四大队事故报废车辆

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事故报废车辆

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事故报废车辆

图文:法制科

采编:甘 霖、彭军秋

责编:莫清清、傅 瑜

审核:滕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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