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持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奋力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现制定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着眼持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聚焦城乡建设、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0项民生工程,力争11月底前基本完成各专项年度目标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01

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建成1550套,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老旧小区 47 个,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

城中村改造工程。继续积极推进2018、2019年城中村改造项目,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

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开展排水管网建设,新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05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城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1 个,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6

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开展供热设备设施消隐工作, 对工商局小区、世纪嘉园、证券小区三座三级换热站进行整站改造;开展供热管线消隐工作,对天龙小区腐蚀、漏水的二次线进行翻修,对武装部家属楼、人大政协家属楼、邮政小区3个小区腐蚀、堵塞的楼底盘管进行更换。(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水平提升。(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8

“空心村”治理工程。我市农宅空置率 30%-50%的“空心村”总计1个,采取“整治提升”的治理方式,已于2020年完成治理。2021 年,要在原有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对照验收标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 农宅空置率30%以下“空心村”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09

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坚持与农业厕所工作有机结合,对厕所黑水进行改厕,定期转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 理。加大生活灰水的管控,切断生活灰水排放口,倡导实施原位 消化、综合利用。全年完成治理任务56 个。(牵头部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市分局)

10

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新建农村公共厕所130座。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1200座,加快推进具备改厕条件村庄旱厕改水厕,应改尽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1

城乡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建成区新建城市公共供水管线16公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农村地表水厂、输配水管网等设施,共分两期实施, 第一期完成新增置换人口3.83万人,第二期完成新增置换人口30.47万人,共计34.3万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12

“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48.2公里,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公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3

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及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面向基层群众发放文化惠民券,全市全年发放2.6万张。建设社区、村庄健身设88处以上。(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14

幼儿园建设工程。新改扩建5所公办幼儿园,新增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原则,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

15

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全市 90%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行政区划全履盖;在城市社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所属区划按小区设立卫生服务站。在农村地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药品品种保持一致。全市配备移动核酸检测车配备1量;负压救护车配备15辆。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乡(镇) 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核酸采样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16

就业职业培训工程。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技工院校学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面向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各类职业培训5940人次以上。其中,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3540人次以上,社会性职业技能培训2400人次以上。(牵头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助残助孤服务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教育、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1147人次以上。按照分类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牵头部门:市残联、市民政局)

18

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新增护理型床位82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2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19

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程。安装改造前端智能感知设备,推进技防入户,确保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20

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的要求,2021年底前,优化提升全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面推动场所设施再加强、服务事项再丰富、人员力量再充实、服务能力再优化、服务标准再提升、线上线下 再融合,实现百姓“办事不出村”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三、保障措施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实施20项民生工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推进举措。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统筹、协调、调度工作开展。 市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推动有序有力有效实施。

统筹资源力量,强化要素保障。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投资双轮驱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要优化办事流程,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支持服务力度。要严格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双达标”,切实把民生工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暖心工程。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 不间断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工程成效。要及时深入挖掘、 积极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鲜活点,广泛宣传解读民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为推动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搞好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

市大督查办要将20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紧盯目标任务,对照工作台账,加强常态化督查;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规依纪坚决追责问责。

来源: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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