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 #002742#

2019年9月12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圣股份,代码:002742)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三圣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二、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包括:对关联交易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对财务报表的虚假记载情况。因此,中国证监会认定,三圣股份未及时披露其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构成了虚假陈述。因此,中国证监会对三圣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之前,2019年3月30日,三圣股份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渝证调查字2019108号)。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三圣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三圣股份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或维权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三圣股份案的索赔条件为:2018年8月22日半年报公布日至2019年3月29日间买入三圣股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19年3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如果同一时期内买卖过相关以该股票作为权重股票的股指期货合约或交易所基金(ETF)的受损投资者,也可以来电来函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