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肇庆四会市有一辆小车沿观海路由盈峰国际往沙尾新桥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观海路怡翠观海小区路段时,与路中分隔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护栏、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四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闻到该肇事司机李某萍身上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于是,带其前往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检验,经检测,李某萍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2.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0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询问,驾驶人李某萍表示当晚自己的确喝了几杯啤酒,觉得自己酒量大,精神状态还可以,于是就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殊不知半路发生交通事故,幸好未发生人员受伤,现在觉得十分内疚。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四会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目前,醉驾入刑已有十年。

希望各位司机引以为戒

牢牢地记住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自觉遵守法规

资料来源:四会交警、肇庆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