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英红曾经交往过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子,两人在一起大半年,感情非常不错。但有一天,男友的一个朋友对他说:“你女朋友真好,身材非常好,我看过她的书。”所谓的“她的书”是惠英红28岁那年,远赴法国拍摄的一本“没穿衣服”的写真集。

男友一时间很难消化这件事,他对惠英红说:“今天你不要去吃饭了,我有很多朋友在。”弦外之音是嫌惠英红给他丢人了。感觉受到伤害的惠英红第二天就给男友打电话提出了

分手,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

后来在节目里,鲁豫问她:你为什么要拍那个写真呢?你后悔吗?
惠英红表示自己并不后悔。她当时拍摄这个写真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想把自己的青春留下来;另一方面是想告诉别人,她是一个女生。

惠英红是“打女”出身,在邵氏拍动作片的时候,大家都叫她“靓仔”,实际上就是把她当男生看,这也导致了她很难转型。当动作片式微,她想去拍摄一些文艺片的时候,没有导演觉得她会演。拍摄这个写真恐怕也是希望改变其他人对自己的固有印象。
鲁豫不能理解,她觉得惠英红不后悔是因为没那么喜欢当时的男友,并说换成自己,如果很喜欢那个人,一定后悔死了。
惠英红的回答是,我觉得赶紧给她踹走就好了,再喜欢也没有用,因为他不尊重你,没有给你地位。最重要的是,她认为那个写真是很运动风的,“你为什么要戴黄色眼镜看我”。
到最后,鲁豫可能都没懂惠英红,在她眼里,如果很喜欢,就会妥协。这可能是因为她没有像惠英红那样经历过贫困、沿街乞讨,从高峰跌落到低谷,对有过这样人生经历的人而言,没有什么比尊严,安全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