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苏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发布,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1

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昨天,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苏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重点区域保持领先,去年,大气、水环境质量均达“十三五”以来最优,超额完成国家和省年度目标任务。PM2.5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七连降”,首次达到并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断面水质优Ⅲ比例稳步提升,国省考河流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太湖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苏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4.4%,与2019年相比,上升6.6个百分点。2020年,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PM2.5浓度下降15.4%。2020年,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中臭氧(O3)年评价值为162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O3年评价值下降5.3%。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苏州市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0年,16个国考断面达标比例为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比为87.5%,与2019年相比持平。50个省考断面达标比例为94%,与2019年相比,上升2个百分点,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比为92%,达到2020年约束性目标和工作目标要求,与2019年相比,上升6个百分点。2020年,苏州市长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河流水质优Ⅲ比例为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苏州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与2019年相比,下降0.2分贝。苏州市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60.8%,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苏州市电磁辐射点位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与历年监测数据相比,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总体保持稳定。

总体而言,2020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1,处于良好状态。2020年,苏州市生态环境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我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力度,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重点项目100个。2020年,太仓市、昆山市获评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相城区获评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全市12个镇(街道)、1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社区);紧扣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完成治气重点工程2712项。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深度污染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现全流程改造。依托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开展预测分析、污染源解析、重点行业帮扶、走航遥感分析等工作,实现精准溯源治理;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不达标断面整治、水源地安全保护、太湖安全度夏为重点,共实施“水十条”重点项目81个。完成1804个长江入河(湖)排污口核查监测溯源任务,完成国省考断面关联水体乡镇(街道)网格化监测布点,建立完善水质监测预警平台和水质预警处置机制。

此外,我市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全市约1.5万家危废产生单位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群众关切的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审计、省和市人大审议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和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实现问题“清零”。沙钢集团环境问题整改被全国督察整改促进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汇编收录。环境信访量较上年下降45.3%以上,12369热线受理有效投诉较上年下降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