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电动车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中,都有很多人在骑电动车出行,因为它方便又便宜。
那么你是否真的了解电动车?你知不知道很多电动车需要上牌照、需要考驾照、需要上保险?没错,它属于机动车,与摩托车一样。
近日,河南新乡的李女士向媒体哭诉,自己骑电动车时被一个横穿马路的老太扑倒,自己昏迷了过去。后来交警认定书下来,说李女士负全责,另外老太索赔1万元营养费、误工费。
事情发生在3月31日,出事的地点有监控,我们看见李女士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这时有一个老太从两辆大货车中间快步跑出,然后直接扑倒了李女士的电动车。李女士昏迷,老太受伤。
李女士报警,新乡辉县交警大队给出的责任认定书上写着李女士骑着的是二轮摩托车,并且无牌、无证、无交强险,所以负全责。
李女士骑的电动车怎么被认定成了摩托车?这让李女士不服气,于是找媒体来帮忙。
交警解释,不是自己认定这辆电动车属于摩托车,而是李女士提供的电动车合格证上写着这辆车属于摩托车。
在普通老百姓印象中,摩托车和电动车是很好区分的:加油的是摩托车,充电的是电动车。记者找很多市民来区别,都说这属于电动车。
电动车、摩托车傻傻分不清?另一名交警解释:电动车也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国标对于非机动车的解释是车速25km/h以下,整车重量55kg以下。超过这个标准,那么就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并不以充电还是加油的方式来区分,这也是很多老百姓误解的。
交警的解释很明确,老百姓很懵圈。按这样解释,大街小巷穿梭的电动车大多数都属于机动车了?机动车不得考驾照才能上路?不得上机动车牌照?不得交保险?你见过有谁骑电动车去考驾照的?
既然规定是这样,那么我们也无可多说。李女士骑电动车被老人扑倒之事只能负全责了,虽然很冤枉。
不过有一点让很多人不服气,既然很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厂家也是按照机动车来卖的,那么为什么很多所谓的机动车上了电动车的牌照?为什么这种机动车是上不了机动车牌照的?为什么我们一般的交通管理都是把这种车按照电动车来管理的?有没有合理的解释?
这非常矛盾。老百姓不了解,不出事按照电动车来管理,出事了按机动车来管理,这算什么?
希望有关部门自己内部能够达成一致,既然是机动车,那么该有的证一定要有,该让老百姓知道的一定要让老百姓知道,不要让老百姓蒙在鼓里。
对这种现象,你认可吗?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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