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6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日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到儋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报案称,该局在工作中发现,儋州市南丰镇松门村委会黄京田村白蚊龙地块的橡胶树林木存在被非法砍伐的行为。随后,儋州森林公安分局于2020年10月30日及11月27日分别对南丰镇松门村委会黄京田村白蚊龙地被滥伐林木案受理、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符某胜主动到儋州森林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据符某胜交代,2017年10月份,他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购买南丰镇黄京田村村民钟某伟在南丰镇松门村委会黄京田村白蚊龙地里的一片橡胶林木。大约过了一个星期,符某胜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前往现场。抵达现场后,符某胜随即组织工人先将购买的橡胶树林木锯倒,分成一段段约2米长的原木,然后将木装上农用车上拉到那大四公里处的木材加工点出售。

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技术鉴定,证实叠加《海南省总体规划》被伐林地面积为14.48亩。被伐林木树种为橡胶树,被伐橡胶树的株数为51株(无幼树),立木蓄积量为46.4169立方米,出材量为32.4918立方米。

案发后,符某胜主动到儋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罪认罪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最终,符某胜因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据相关规定,儋州森林公安分局已将该起案件移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