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的“996是福报”,到小米的“得屌丝者得天下”,再到拼多多的“底层人民用命换钱”。近年来,因“996”工作制猝死、积劳成疾的新闻并不鲜见,公众和媒体批评“996”的声音也从未停止。但这种畸形的加班文化,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日益常态化,甚至被部分公司直接写在规章制度中,并衍生出了“弹性工作制”“大小周”等隐形“996”工作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指出“996”既违反劳动法,更背离奋斗精神。他表示,当前我国“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鲜少见到“996”企业得到处罚,劳动监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维权困难。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和关注,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996”的本质是资本对剩余劳动价值的剥削。
“996”是产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的问题。科技进步和全球化正在颠覆未来人的生活方式、工作模式和就业方式。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全球竞争正在成为常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实现技术的瞬间传输和全球无缝对接,为快速响应同行和跨行竞争,这就被迫需要24小时全球实时衔接,而工作节奏也就越来越快。同时,随着人口增量挖掘殆尽,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在快速退潮,互联网红海时代到来,一些企业没有通过技术创新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对员工剩余劳动力的压榨降低成本谋求利益。
互联网时代经济的劳动价值难以计算。流水线作业可以通过计件计量衡量劳动产出,而互联网经济的劳动产出很难量化,自媒体和设计广告行业就有段子说“一稿二稿,搞了白搞;三稿四稿,刚刚起跑;五稿六稿,还要再搞;七稿八稿,搞了再搞;九稿十稿,回到一稿”。同样的产出需要的有效工作时间弹性过大,并且想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必然会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
“996”工作制不仅剥夺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也剥夺了整个社会的时间,对整体社会利益都将造成损失。
从个人角度来讲,当超时工作、熬夜加班被视为正常,按时下班、劳逸结合、享受应有的休假权利反倒成为了异类,这种以透支劳动者健康为代价的加班歪风,严重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从企业角度来讲,一方面过分压榨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力,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即效率高的员工因为完成工作快而被分配更多任务,在并没有得到多劳多得的额外补偿之下,不公平使得员工降低效率,产生“摸鱼现象”,企业得不偿失。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方面“996”工作制会给养老金供给端造成巨大压力,企业通过压榨劳动者剩余劳动力,减少社保金缴纳、增加失业保险金,这会造成社保金的持续缺失,加速养老金账户余额不足这一天的到来。另一方面个体增加劳动时间,就意味着消费能力降低,而消费降低会导致生产需求减少、生产升级创新不足、劳动岗位减少、失业者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不能再走那种牺牲个体,成全集体的“班主任主义”老路了。
新技术开始颠覆传统的雇主和雇员关系,平台+个体的工作方式日益成为可能,比如,随着移动互联网和AI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已从传统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演变成合作者,所以不应强制“996”,重要的是工作机制要匹配技术的发展和人的需求。
同时,“996”工作制度是已经违反我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早在多年前,就有专家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既要用法律标准的完善让企业认识到,畸形的“超时加班”并不光荣甚至需要付出代价,也要让诸如行业协会、企业工会这样的组织力量发挥出作用,切实守护劳动者的权益。
当下的我们,应当崇尚奋斗,也应该尊重劳动者人性和人道,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应该是鼓励员工以更智慧、更自主的姿态发挥更大价值,而不是僵化的教条。(李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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