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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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93年12月13日凌晨3点50分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经济开发区(1993年)高福纺织有限公司

她因为盗窃被公司开除,并被老板当众斥责,

为了泄愤报复,她点燃了公司原料仓库,引发大火,烧死了几十名女工

——一名19岁的打工妹

1993年年末,深圳、福州两地,在不到一个月之内发生了两起严重的火灾事故,每起事故都导致了数十名的打工妹丧身火海,这一事件将工业安全规范管理推向了风口浪尖,次年,《劳动法》正式颁布。

因此,在中国工会新闻网的网站上,有这样一句话:

“两把大火烧出的《劳动法》!”

前段时间,小钳已经带大家回顾了第一把大火——“十米楼道叠了84具打工人的尸体”,记1993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另一把大火:福州马尾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大火灾

打工妹为报复泄愤而放出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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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的始作俑者,19岁的打工妹董扬玲(资料图)

1993年12月12日——那时候还没有所谓的购物狂欢节,人们也不热衷于怀念同一天的某个著名历史事件——对于当时的打工人而言,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天。

当天晚上,在度过了忙碌的白天工作之后,福州市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的女工们已经在宿舍里捂好被子,进入梦乡。工厂的保安师傅,过惯了“风平浪静”的无聊日子,也没有专心值班,早早就在值班室里约周公去了。

谁也没有发现,一位年轻的打工妹,趁着夜黑之际,摸到了公司宿舍里面。

这个打工妹名叫董扬玲,现有的资料已经很难考究她的具体身世,大体的信息是这样的:在福建长乐县出生的董扬玲是福州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的一名女工,事发当年在19岁左右,平时和其他打工妹一起上下班,共同住员工宿舍,所以大家对各自的秉性都比较熟悉,在一些同事的眼中看来,董扬玲“手脚不干净”。

大概是一位与她素有嫌隙的同事,在董扬玲某次盗窃之后,将其检举揭发给了公司领导,人赃俱获;公司领导调查之后认为董扬玲行为违反厂规,决定将其开除,并要求她按规定时间搬离宿舍,但是不知道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总之,董扬玲没有按时搬走。

而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的老板麦子文得知此事之后,一方面为了公司后续不发生类似行为,一方面想立威,就当面训斥了董扬玲,并责令她立刻从公司宿舍搬走

一个19岁的小姑娘,正是叛逆的年纪,听了麦子文一番责备,不仅没有产生任何羞愧感,更没想悔改,反而是心生怨恨,决定报复。

咱们回到了前文所讲的1993年双12当晚,被强制搬离宿舍董扬玲返回公司混入宿舍,到凌晨3点50分左右,她拿着一盒火柴经四楼仓库下楼,直接用火柴点燃了西侧电梯附近的一堆毛球,看着毛球堆渐渐冒出浓烟,她心里产生一股报复的快感,为了不被人发现,她迅速离开公司回到长乐家中。

董扬玲不知道的是,就是这么一根火柴和一堆毛球,释放出了一只即将吞噬数十年轻鲜活生命的饕餮火魔!

生死救援:以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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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中的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厂房(资料图)

12月13日凌晨4点36分6秒钟,马尾公安消防五中队警铃大作,收到报警之后,消防战士们迅速驾驶消防水罐车冲向火场——高福纺织有限公司,两三分钟之后,第一批消防战士就已经抵达了起火点,然而,此时的情况已经万分危急了。

整个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厂区火势猛烈,浓烟翻滚,物料、门窗燃烧的兹拉声、玻璃管材碎裂的噼啪声,一声声敲打在人们的心上,纺织品和塑料制品燃烧之后产生的有毒气体则散发着浓烈的恶臭,从厂区向周围扩散。

消防中队长简单了解情况、侦察火情之后,立刻下达战斗命令,一边指挥消防战士们在东西两侧墙外铺设水带,出2支水枪灭火同时掩护救援;东面则由中队长本人率领“敢死队”,强行冲入猛烈燃烧的火场中,拯救被困的公司宿舍大火之内的打工妹;西面则由副指导员带领8名消防战士强攻4楼,营救男工。

与此同时,指派专人呼叫中队基地电台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这时候,火势已经异常凶猛,毒烟弥漫,救援行动非常困难,再加上那个年代消防战士们的装备还比较简陋,形势相当危急,然而没有人退缩,所有的人都只有一个信念——救人——就算是拼了命,也要把所有能救的人救出来。

增援部队赶到之后,更多的“敢死队”投入了救援行列之中,他们有的队伍顶着滚烫的热辐射,从东侧楼梯强行冲击,突破毒烟区,冲入围困区,救出了幸存的女工;有的队伍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险的情况下,置生死于度外,带着安全绳,徒手攀登,从东南面的窗户爬入宿舍区救出被困女工;还有的队伍直接搭着简易的挂钩梯,顶着时不时从窗户中涌出的火舌,强行爬到四楼窗户,从而进入到宿舍区深处,救援幸存女工。

... ...

当地消防支队总共调动5个公安消防中队,3个专职消防队,16部消防战斗车,2部消防登高车,总计170名指挥员和40名专职消防队员以毫不畏死的精神参加了灭火和救援战斗,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公安干警、驻地部队和医疗人员参与了救援,总人数超过了600人

经过整整两个半小时的鏖战,才扑灭了此次特大恶性火灾,救出了被困员工81名。

教训再不该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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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纺织厂资料照片(图/纺织服装周刊)

1994年1月8日,天气肃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纵火犯董扬玲死刑,立即执行。20天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事后调查,此次火灾总计造成61人死亡,7人受伤,烧毁建筑物、原材料等直接经济损失总计达603.6万人民币(按照1993年的物价计算),可谓伤亡惨重。

火灾的始作俑者受到了她所能受到的最大惩罚,但是这起火灾给我们留下的教训绝对不仅仅是去惩罚一个小恶魔,试想一下,如果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平时生产安全管理严格,消防灭火意识强,就凭董扬玲一根火柴,能引发这么大的事故吗?

事实上,促成此次大火,还有很多其他因素

比如说,该公司严重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改变了其厂区建筑的原设计功能和消防部门的防火审核意见——他们把四楼的生产车间直接改成仓库使用,存放了晴纶毛纱33万磅(原数据以磅为单位,此处不换算为公斤,以免影响数据准确性,参考值:1磅≈0.45公斤)、手钩纱1.6万磅、其他晴纶材料近100吨。

而在仓库内仅靠东侧,本来设置了防火墙,但是在靠近防火墙这一侧,用木龙骨和纤维板材违章搭建了8间女工倒班宿舍,并且为了这些员工的宿舍采光和通风,公司领导自作主张在防火墙上到了7个半径超过1米的孔洞,使得这面所谓的防火墙形同虚设,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地消防部门在1993年1月8日就向该公司下达了重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公司老板在接到通知之后,还正式书面答复一定按照通知书整改,然而,11个月过去了,该公司该整改的消防安全事项全都没改,消防部门所有的通知书和整改意见都在公司老板那里碰上了“软钉子”,全如泥牛入海,再无波澜。

说回火灾当日,四楼仓库已经起火了,厂房大楼的值班保安人员却仍然在睡梦中,后来火势大了,才被人叫醒,然而叫醒之后的“保安”,听说起火了,却不知道应该打“119”火警电话,折腾了半天,打了110,还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打通,反复折腾,一直到后来打通到马尾公安分局报警,已经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完美”错过了火灾最佳扑救时间。

由此可见,高福纺织有限公司根本没有任何的火灾预案或者消防培训,所谓的“保安”,也根本不能保一厂平安,熟睡在公司宿舍的打工妹们,就此被断绝了生的希望!

这才是我们最应该记住的教训,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培训、预案、演习,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非常必要且必须的事项,尤其是这种人员众多且易燃物堆积的厂房厂区,现在又进入一年一度的高温期了,希望所有的企业都打起十二分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把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