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法院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安检相关事项特别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一、基本要求
进入陆河县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人员一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由安检人员进行测温,并查验“粤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安检合格标准
1.科学佩戴口罩;
2.测温结果小于37.2度;
3.“粤康码”显示为绿码或提交本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近14天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注册“粤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确因特殊情况无“粤康码”的人员须扫码查询行程。
2.各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时发布的最新通报为准。粤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按相关防疫规定,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如有拒不配合或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
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1〕4号)
近期,我省广州市、佛山市等地接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广州市、佛山市一些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为切实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市民的身体健康。现就广州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出如下防控要求:
一、请您于来(返)汕当天主动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报备,如实申报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
二、从2021年6月6日起,铁路站场、汽车客运站所有出入站(场)实施“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经历查验,请旅客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好站场工作人员查验。
三、请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务必要做到“三天两检”,即做2次核酸检测。
四、为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主动在家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做好每天健康申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丧失、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请主动与村(社区)四人小组联系,并按规定立即闭环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其他疑问,可径向辖区新冠肺炎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咨询。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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