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紫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拖欠广告费

案号(2020)粤0103民初1719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唯品会公司未支付原告紫锋公司广告费1944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

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原告天津紫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付广告服务费1764万元

及违约金等

新晚报综合北京日报、@中新经纬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路璐

审核: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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